200字段责任者项著录的规范化问题
2011-11-22张梅
图书馆界 2011年4期
张 梅
(西安文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责任者项是文献著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著录是否标准、规范,直接影响书目数据质量和读者检索的检全率、检准率。
1 责任者项信息源选取正确
根据《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的规定,普通图书责任者信息源主要依据题名页和版权页来选取,在题名页和版权页未提及的情况下,再依次根据封面、书脊、序言、后记、出版说明等其他信息著录。题名页和版权页上的责任者完全一致,或版权页上确定无责任者时,一般按题名页所题著录。图书的责任者信息在题名页和版权页出现差异时,应该首选题名页信息作为著录依据并在 304字段加以说明。多卷(册)图书责任者信息源选取以第一卷(册)为准,若没有第一卷(册)则以其他卷(册)著录 ,并在 304字段加以说明[1]28—29。
在实际编目过程中,责任者信息源的选取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图书出版不标准所产生的同一责任者或责任方式在题名页和版权页的不一致,图书在版编目的标引薄弱、质量不高,编目人员业务素质差等,经常出现同一文献著录而结果不同的现象。因此,著录中应严格遵循规则,保障书目数据的规范与统一[2]。
2 责任者项著录用文字标准
责任者项著录用文字要按文献本身的文字客观著录,外文字母的大、小写,标点符号等应遵照其语言文字的书写规则。著录我国少数民族文献时,应遵循其民族文字书写规则。凡汉字,应该按照标准简化字著录,原文献中出现的繁体字、异体字等,在304字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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