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与非主流之间——从《酒徒》说到《孽子》
2011-11-16深圳大学文学院李俊熹
电影评介 2011年13期
关键词:主体
深圳大学文学院 李俊熹
主流与非主流之间
——从《酒徒》说到《孽子》
深圳大学文学院 李俊熹
刘以鬯的《酒徒》与白先勇的《孽子》产生于不同背景之下,并且二者的行文风格与表达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差异并未掩盖两部作品的内在一致性——在主流文化中坚守个人立场,关注思考人的生存境遇和生命意义,呼唤人性尊严。正因为有了对人的本真存在的言说,也就使得这两部作品具备了不断被言说的可能性。
主流 非主流 《酒徒》 《孽子》 主体存在
传统的所谓主流就是建立在一系列既定理论体系之上的大众化观念,亦即一种中心、一种群体意识。而随着人们对自我认知不断深入,发现某些主流的理念逻辑根本靠不住,至少没法确定主体的身份问题。主体的身份问题实际上就是个体的存在问题,而个体想要确定自己的存在,往往就会显得与主流格格不入,从而被称为所谓的非主流。在《酒徒》与《孽子》中,作者以自己的生存体验为根基,写出了非主流的个体试图突破主流文化的艰辛,包含着作者对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的关怀和追问。正是“酒徒”与“孽子”作为主体而存在,才使得作者在肯定个体自我的叙述中对当今主流文化的是非黑白给予正确的判断。
一、《酒徒》:主流世界的无意义书写
刘以鬯的《酒徒》于1963年出版,当时香港正处由传统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期,处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严肃文学没有生存空间,作家若想坚持己见,强调个体价值,则只会像“酒徒”一样,不断被主流折磨,最终变成自己对自己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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