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艺到文化——谈视觉影像研究的四个层次
2011-11-16姜申
电影评介 2011年19期
从文艺到文化
——谈视觉影像研究的四个层次
从“对电影的认识”到“对文化的认识”过程的转变,人类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如果说电影的本质是理性科学指导下的“光影技术”或带有作者痕迹的“雕刻时光的艺术”的话,那么更高层次上电影所承载的则是某种“文化”魅力与价值。这是与目前在国内如日中天的两种电影认知模式——技术派与学院派(艺术派),完全不同的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当电影摒弃了作者意念的控制而全然为文化意识所反映的时候,电影研究的意义也就从文本、艺术、或文艺的讨论转向对文化的兴趣。
文化研究 电影 视觉文艺 大众文化
电影研究走到21世纪的今天,已经在线性的时间上飞驰了一百多年。笔者不愿再像电影史一类的读物那样把“1896年卢米埃尔兄弟”的光辉事迹放在一部电影讨论稿的最开始。但这里,仍旧要提及他们,并热烈地赞扬他们在一百年后对电影的文化研究所保持的决定性贡献。
事实上,这贡献并非来自于任何技术性的突破。卢米埃尔兄弟本身也并非电影摄影术(或电影放映及其洗印技术)的原初发明者。“视觉滞留”的原理早在1829年便被约瑟•普拉托所阐释;1839年“银版照相法”开始在欧洲普及;1872年爱德华•麦布里奇用24架照相机首次完成了人类照相史上的第一次动态摄影实践——“飞奔的马”;1889年乔治•伊斯曼的赛璐璐胶片已趋于成熟;再到1894年,爱迪生发明可供个人独立观看的电影播放柜(又称“电影视镜”)为止,现代电影技术的基本原理已与今天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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