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规划在我国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与层级研究*
2011-11-06刘大海刘志军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1年9期
刘大海,刘志军,吴 丹,王 晶
(1.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青岛266061;2.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266100;3.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 300171;4.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266071)
海岛保护规划在我国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与层级研究*
刘大海1,2,刘志军3,吴 丹4,王 晶1
(1.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青岛266061;2.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266100;3.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 300171;4.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266071)
《海岛保护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海岛保护规划是从事海岛保护与利用活动的依据。为实现海岛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文章深入研究了海岛保护规划在全国规划体系和海洋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从城乡规划、海洋环境规划、海洋经济规划和海水利用规划4个角度对海岛保护规划层级关系进行了研究。此研究成果对于衔接各项海岛方面的规划和区划,形成政策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海岛保护规划;定位;层级;规划关系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的关键时期,三级三类的全国规划体系逐渐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和可审查的规划三要素逐渐融入各个规划,规划报告、规划纲要和指导意见等不同类型的规划文件分别出台[1],年度计划和规划的关系逐渐被公众接受。2010年12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代表着以主体功能区划为核心的空间规划(区划)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但是,在这一关键转轨的历史时期,一些出台较早的规划、区划和新规划体系之间的重叠、冲突、矛盾逐渐显露,已成为能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关键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