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共 产 党 第 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1-11-04张荣辉
党史文苑 2011年3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 (尚有一人姓名不详),代表全国195名党员。这些代表是:中央局成员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的杨明斋,北京的罗章龙,山东的王尽美,湖北的许白昊,湖南的蔡和森,广州的谭平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中央局代表施存统。
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局向大会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张国焘报告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经过以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情况;施存统报告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情况。
大会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 《关于 “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 《关于 “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 《关于 “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关于 “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 《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 《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 《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个决议案;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大会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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