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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歧义解析

2011-11-02朱天娇

皖西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结构式歧义数量

方 磊,朱天娇

(渤海大学 文学院,辽宁 锦州121000)

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歧义解析

方 磊,朱天娇

(渤海大学 文学院,辽宁 锦州121000)

“VP+他+N(数)”是否歧义的关键就在“他”是否虚指。当动词为一价时,“VP+他+N(数)”中的“他”虚指,整个结构不产生歧义;当动词为非一价时,“VP+他+P(数)”产生歧义的可能性就比较高。这时“他”的虚实情况还与N(数)的数量大小有关系。数量比较小时“他”表实指,数量超过认知恰适量越多,“他”就越容易虚指。

双及物结构;他;虚指;实指

双及物结构是一种很常见的句式。它的基本结构是“VP+NP1+NP2”,一般表示事物领有权的转移。本文所要讨论的双及物结构式的NP1位置由“他”来充当,NP2位置是一个数量结构,用N(数)来表示。至于数量结构后面带不带体词性成分,不影响本文的讨论。所以,我们把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表示为“VP+他+N(数)”。关于这个结构是何种构式,观点不一。有的观点认为它是单宾语句(刘乃仲,2001[1]),有的观点认为它是双宾语句(徐杰,1999[2]、2004[3];陆俭明,2002[4]),还有“准双宾语构式”说(马庆株,1983[5])。本文认为“VP+他+N(数)”是一个歧义结构,它的歧义情况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将“VP+他+N(数)”称为双及物结构式,是由于它不像典型的双宾语句那样具有比较明显的事物领有权的转移意义。尤其是在“他”表示虚指时,根本没有任何转移意义。

一、“VP+他+N(数)”结构的类型分析

前面我们对“VP+他+N(数)”的结构作了一些简单的说明,下面结合例子来讨论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

[1]睡他三天三夜 [2]走他一趟

[3]吃他两个 [4]偷他两百

[5]送他一个 [6]给他一个

[7]骂他一顿 [8]打他一下

这些例子都有相同的词类序列,都是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VP+他+N(数)”。但是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还是有差别的。有的“他”没有指称意义,不指代任何人或物。N(数)在语义上是指向前面动词的,如“睡他三天三夜”和“走他一趟”,我们将这类句子记为A式。由于“他”表示虚指,所以将“他”省略后句子的基本意思仍然不变,只是那种调侃、轻松的语气没有了。这类句子可以变换成B式:VP+N(数)

A式:VP+他+N(数)→B式:VP+N(数)

睡他三天三夜→睡三天三夜

走他一趟→走一趟

有的句子中“他”是实指的,表示第三人称单数。“他”对后面的N(数)有领属关系。“他”和N(数)之间可以补上表示领属关系的助词“的”,如“吃他两个”、“偷他两百”。我们将这类句子记为C式,C式可以变换为D式:VP+了+他+的+N(数)

C式:VP+他+N(数)→D式:VP+了+他+的+N(数)

吃他两个→吃了他的两个

偷他两百→偷了他的两百

有的句子中N(数)是直接宾语,实指的“他”是与事,是事物的接收者。全句表示N(数)领有权的转移,转移的终点就是“他”,如“送他一个”、“给他一个”。我们将这类句子记为E式,E式可以变换为F式:VP+N(数)+给+他。

E式:VP+他+N(数)→F式:VP+N(数)+给+他

送他一个→送一个给他

给他一个→给一个给他

有的句子中“他”也是第三人称代词,但是与后面的N(数)没有领属关系。“他”是前面VP的受事,N(数)指向前面的VP,表示动作行为的次数。如“骂他一顿”和“打他一下”,将之记为G式,G式可以变换为H式:他+被+VP+了+N(数)

G式:VP+他+N(数)→H式:他+被+VP+了+N(数)

骂他一顿→他被骂了一顿

打他一下→他被打了一下

并且,A式只能向B式变换,不能向D式、F式、H式变换。

A式→D式:走他一趟→*走了他的一趟

A式→F式:走他一趟→*走一趟给他

A式→H式:走他一趟→*他被走了一趟

C式可以变换成D式,不能变换成B式和H式,但是有向B式变换的可能。

C式→F式:吃他两个→*吃两个给他

C式→H式:吃他两个→*他被吃了两个

C式→B式:吃他两个→?吃两个

E式、G式和C式一样,除了向前面所分析的各自的变换式变换外,还都有向B式变换的可能,但不能向另外两式变换。所以,A式没有歧义,而C式、E式、G式都是存在歧义的。据此,我们可以将“VP+他+N(数)”分成两大类,无歧义类“VP+他+N(数)”即A式类和歧义类“VP+他+N(数)”。歧义类“VP+他+N(数)”又可以分为领属类“VP+他+N(数)”、给予类“VP+他+N(数)”和动量类“VP+他+N(数)”,分别对应着C式、E式和G式。

二、“VP+他+N(数)”的歧义分析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知道C、E、G式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语义解释,如下面[9]-[14]句。这些句子是否歧义就看“他”指称情况。

[9]吃他十个 [10]捐他几万

[11]笑他一个星期 [12]送他十个

[13]砍他几十刀 [14]赢他几十万

为什么A式句子只有一种转换的可能,其中的“他”只表示虚指。首先,A式句子的动词都是一价的。作为一价动词只可以有一个配价成分,A式类句子的动词的唯一配价成分就是前文所说的被省略的主语成分。所以,“他”只能虚指了,不会产生歧义。

非一价动词有两个或三个配价成分。除去动词前一个被省略的配价成分,动词后面至少还有一个配价成分。这时紧靠动词成分的“他”就会比较灵活。如果“他”作为动词的一个配价成分就是实指,不作为动词配价成分时“他”就虚指。

“他”虚指时,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句的一个特点,就是表示一种计划或打算,全句具有未然义。因此,如果加上表实现或经历义的助词“了”或“过”,句子就会发生一些变化。我们看下面的一些例子,加了“了”或“过”之后,它们有些不能说了,有些歧义被化解了。

[15]*睡了他三天三夜 [16]*走了他一趟

[17]吃了他十个 [18]送过他几万

[19]笑了他一个星期 [20]砍了他几十刀

[15]、[16]两句之所以不能说,是由于“睡”和“走”是一价动词,“他”表示虚指,整个句子表示未然义,所以不能加“了”和“过”。[17]、[18]、[19]、[20]没加“了”或“过”之前是有歧义的句子,加“了”或“过”之后歧义消失了,“他”不再虚指,都是第三人称代词。

带“他”的双及物结构式歧义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一一进行分析。

[9]和[14]两例中N(数)都是物量短语,作为动词的受事宾语。它们可以进行两种句式变换。

C式→B式:吃他十个→吃十个 赢他几十万→赢几十万

C式→D式:吃他十个→吃了他的十个(苹果)赢他几十万→赢了他的几十万

[9]和[14]句向 D式变换时,“他”实指,与后面的N(数)有领属关系;向B式变换时,“他”虚指无所指称,该句在以一种调侃的语气表示说话人欲得到多少东西[6](P166-168)。

但是,同“吃他一个”比较,为什么“吃他十个”的歧义会明显很多呢?两句不同就在相对数量的大小上,数量越小,前面“他”对N(数)的领属性就越强,“一个”和“他”结合得就越紧密,“他”越倾向实指;数量越大,“他”对N(数)的领属性就越弱,“他”越倾向虚指。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不一定有这么多的该物;二是,即使“他”有这么多,说话人或主语所指代的人也不一定能“吃”得了这么多,那么说这句话很明显就是在调侃。“吃他十个”和“吃他一万个”相比较,后者的数字更大,说这句完全是在调侃。“他”对N(数)的领属性已经非常弱,“他”一般虚指。如果是一个认知上的恰适量,数量不大也不小,那么“他”的虚实情况就会难以判断,这时就很容易产生歧义。我们将C式中“他”的虚实情况表示如下。

同样“N(数)”是物量短语的句式,[10]、[12]两句也可以有两种变换,分别是:

E式→B式:捐他几万→捐几万 送他十个→送十个

E式→F式:捐他几万→捐几万给他 送他十个→送十个给他

向F式变换,E式就是一个表给予义的双及物句。“他”是间接宾语,N(数)是直接宾语,整句表示将N(数)所指称的事物转移给“他”;向B式变换,表示给出多少东西而不管给的对象,即接收者是谁。“他”作为一个虚指性成分没有所指对象,全句强调要给出多少东西。给予类动词是三价动词,接受者语义角色一般是倾向于实现为句法论元的,即实指间接宾语。但是,对于同一个给予类动词,N(数)的数量大小对“他”的虚实情况还是起着同样的作用。

[11]、[13]两例都属于G式的句子。虽然后面N(数)有时量和数量两种不同的情况,但都可以进行以下两种变换。

G式→B式:笑他一个星期→笑一个星期 砍他几刀→砍几刀

G式→H式:笑他一个星期→他被笑了一个星期 砍他几刀→他被砍了几刀

作为时量或动量短语的N(数)在语义上是指向前面的成分。这样就存在一个N(数)是指向“VP”还是指向“VP+他”的问题,可以说都有可能。例如,“笑他一个星期”可以理解为“笑他,笑了一个星期”或“笑,笑一个星期”。如果说话人有意强调动作,作为受事的“他”就会很容易被忽视。尤其是N(数)的数量越大越强调动作,调侃的语气也就越重,N(数)的语义指向就会越有可能由“VP+他”向“VP”转移,“他”的虚指程度就越高。因此,中间量就很难判断“他”的虚实情况。G式中“他”的虚实情况可以表示如下:

三、结语

“VP+他+N(数)”是否歧义的关键就在“他”是否虚指。只有在动词为一价时,“他”虚指不产生歧义。当动词为非一价时,“VP+他+N(数)”就很容易产生歧义。这时“他”的虚实情况还与N(数)的数量大小有关系。数量比较小时“他”表实指,数量超过认知恰适量越多,“他”就越容易虚指。因此,处于中间的数量就是一个模糊地带,产生歧义的指数就比较高,“他”或实指或虚指。所以,带“他”的双及物句结构的歧义是动词和数量结构以及整个句法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

[1]刘乃仲.关于《“打碎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一文的几点疑问[J].中国语文,2001,(6):555-557.

[2]徐杰.“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J].中国语文,1999,(3):185-191.

[3]徐杰.语义上的同指关系与句法上的双宾语句式[J].中国语文,2004,(4):302-313.

[4]陆俭明.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J].中国语文,2002,(4):317-382.

[5]马庆株.现代汉语的双宾构式[A].林涛.语言学论丛第十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6]陆俭明.现代汉语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Ambiguity of the Double Transitivity Structure with“Him”

FANG Lei,ZHU Tian-jiao
(SchoolofLiterature,BohaiUniversity,Jinzhou121000,China)

The key whether the structure“VP+him+N (number)”has ambiguity or not is if“him”is empty-referential or not.When the verb is a monovalent verb,the“him”of“VP+him+N (number)”is absolute empty-referential and has no ambiguity.If not,the structure“VP+him+N (number)”can generate ambiguity easily.Then referential situation of“him”has great to do with the number of the N (number).When the number is quite small,“him”is real-referential,but“him”becomes easily empty-referential when the number is larger than the normal.

double transitivity structure;him;empty-referential;real-referential

H146

A

1009-9735(2011)01-0122-03

2010-06-10

方磊(1986-),男,安徽池州人,渤海大学文学院2009级硕士生,研究方向:汉语语法学;朱天娇(1986-),女,辽宁省凌海人,渤海大学文学院2009级硕士生,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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