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释放城镇化潜力
2011-11-02■文/杨蔚
当代贵州 2011年28期
■ 文/杨 蔚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释放城镇化潜力
■ 文/杨 蔚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推进城镇化建设关键是解决农民工落户城镇,重点是完善集体土地确权制度,基础是培育集体土地权益保障市场退出机制。

2011年6月1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兴义市公安局桔山派出所办证窗口,详细询问户籍改革、户籍办理等情况。(冯四方/摄)
贵州近10年城镇人口在逐年增长,但是常住人口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减少50余万人。我省人口聚集度低,城镇化基础薄弱以及户籍改革力度不够,造成人口机械性流出与流入的比例失衡。在“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面临大好机遇。这就需要抓好机遇,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引擎,探寻推动我省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解决农民工落户城镇
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关键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大量农民工在城市城镇就业,由于长期“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人户分离”的现象,深化户籍制度政策,首先要解决这部分农民工落户城镇的问题。在登记制度上尽快从居住证过渡到户籍登记;在管理制度上尽快由条件管理过渡到有法律法规支撑的户籍制度。目前,我省的具体情况是乡镇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导致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向大中城市,尤其是经济发展的省会城市。解决问题的路径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本省籍的农民工实行一视同仁的低门槛或无门槛的户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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