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识得东风面 脱胎换骨新瓮安
2011-11-02张再杰
当代贵州 2011年29期
关键词:群众
■ 文/张再杰
三年识得东风面 脱胎换骨新瓮安
■ 文/张再杰
2008年6月28日,瓮安县发生震惊中外的打砸抢烧恶性事件(简称“6·28”事件)。三年前,作者随省委政研室调研组到瓮安进行了历时40余天的深度调研,剖析了“6·28”事件背后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的矛盾和问题。今年结合“处长下基层”活动,作者再一次到瓮安进行调研,亲身感受了三年来瓮安县发生的巨大变化。
倾听:几个案例说瓮安
一笔小钱:激活一个机制
以前是群众有矛盾纠纷找人化解,现在是镇村干部主动到处找矛盾纠纷化解。去年1月,瓮安县出台了《瓮安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和《瓮安县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补贴办法》。《办法》规定:不管是村干部还是群众,只要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均予以现金奖励。猴场镇大寨坪村村支书杨艳说:“一年的时间我化解矛盾纠纷38起,共领到2300多元奖金。”而猴场村村委会主任钱家金去年一年就调解了54起民间纠纷,共领到调解奖励4000元。
瓮安县仅用30万元,使基层人民调解员主动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案件2734件,成功2702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一个活动:教育一批干部
在瓮安县北斗山矿区,见到年仅22岁的干警连胜,他是响应县公安局“三进三同”活动来到这里的,一起来的还有其他3个干警,全县像他这样的干警有100名。
所谓的“三进三同”活动,即选派100名“80后”民警“进企业、进村组、进农户”,带着“三个什么”(“得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回来干什么?”),与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