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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识得东风面 脱胎换骨新瓮安

2011-11-02张再杰

当代贵州 2011年29期
关键词:瓮安县瓮安村民

■ 文/张再杰

三年识得东风面 脱胎换骨新瓮安

■ 文/张再杰

2008年6月28日,瓮安县发生震惊中外的打砸抢烧恶性事件(简称“6·28”事件)。三年前,作者随省委政研室调研组到瓮安进行了历时40余天的深度调研,剖析了“6·28”事件背后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的矛盾和问题。今年结合“处长下基层”活动,作者再一次到瓮安进行调研,亲身感受了三年来瓮安县发生的巨大变化。

倾听:几个案例说瓮安

一笔小钱:激活一个机制

以前是群众有矛盾纠纷找人化解,现在是镇村干部主动到处找矛盾纠纷化解。去年1月,瓮安县出台了《瓮安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和《瓮安县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补贴办法》。《办法》规定:不管是村干部还是群众,只要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均予以现金奖励。猴场镇大寨坪村村支书杨艳说:“一年的时间我化解矛盾纠纷38起,共领到2300多元奖金。”而猴场村村委会主任钱家金去年一年就调解了54起民间纠纷,共领到调解奖励4000元。

瓮安县仅用30万元,使基层人民调解员主动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案件2734件,成功2702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一个活动:教育一批干部

在瓮安县北斗山矿区,见到年仅22岁的干警连胜,他是响应县公安局“三进三同”活动来到这里的,一起来的还有其他3个干警,全县像他这样的干警有100名。

所谓的“三进三同”活动,即选派100名“80后”民警“进企业、进村组、进农户”,带着“三个什么”(“得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回来干什么?”),与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开展“三个建设年”、“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瓮安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这项工作,仅20天时间里,参加“三进三同”活动的百名民警共走访农户家庭9000余户、企业30余家,收集电话号码信息10万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化解矛盾纠纷65起,帮扶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孤寡老人283人,梳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1500余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800余件。捣毁一聚众赌博窝点,抓获参赌人员40余名,缴获赌资9782.5元;抓获网逃人员3人,破获毒品案件1起;打掉1个农村家族式涉恶团伙,抓获涉嫌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人。

“三进三同”活动,不仅切实解决了以前部分年轻民警联系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体察民情不够等问题,还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重新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一个公司:探索和谐矿区建设

牛宫村的早米田组和坡上寨组位于北斗山磷矿区中心,是瓮安县玉华乡失地农民集中的地方,这里方圆50平方公里,有瓮安磷化公司、瓮安磷矿、瓮福集团瓮安大信公司等。

以前,由于村民土地减少、开矿破坏水源并引发地质灾害较多,加上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当地矿区利益竞争,牛宫村曾经是瓮安县矿群矛盾集中的村,群众上访占全乡7个村信访件总数的46%。2010年9月,牛宫村村民自发组织成立了瓮安县玉华乡矿物装运公司。公司股份491份,每股2500元,由失去土地的两个村民组491户征地农户筹资,公司几个管理人员由村民推荐,人均每月1500元工资,其余按股分红给每户村民。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定下了这些规定:“村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出生的人口进入公司要上交2500元股份外,多交1000元做为公司管理费不计入股金”;“村民作为股民,必须遵纪守法,凡违法被受处理的村民股份平分给其他村民,自己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的权利。”由于股份是村民的,村民“自己的孩子自己心疼”,自己的公司自己爱惜,大家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公司的运转和经营。公司成立不到半年,现有运输车辆180余辆,装载机7台,村民作为股东每份股份分红788.23元。

通过这种村规民约股份公司,有效地实施村民自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社会秩序也日趋良好,为建和谐矿区探索了有效途径。自公司成立后矿山上没有出现一起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一间治安室:“我为别人值一夜,别人为我守一月”

珠藏镇荣院村是瓮安县的北大门,交通运输发达,人员流动较频繁,社会治安一直是个大难题。

2009年,村里的群众自发组织起来,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将社会治安纳入村规民约,自发组织修建调解室兼治安岗亭,组织村民治安义务巡逻队,提出“我为别人值一夜,别人为我守一月”的口号,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此之后,村里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

县委政法委召开现场会并在全县推广荣院村经验。现在,雍阳、猴场、永和、天文、鱼河等乡镇,组建了摩托车巡逻队、企业巡逻队、县际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巡逻队,天文镇村民还在家中安装牛马防盗器,开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探索。目前,瓮安全县已建成乡镇中心联防队26支440人,村级联防队109支1153人,社区联防队8支80人,护寨队2469支26223人,建成民警调解室、干群调解室、镇村联防室134个,构建了“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基层防护网络,建立了以乡镇和村居为单位的治安防控体系。

一个测评器: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

瓮安县玉华乡派出所的办事大厅里有一个小仪器,上面分别有“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不同字样的键。前来办事的群众根据干警办事态度和办事效率情况,在相应的按键上任意一按,评价情况就会通过系统立即反应在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办公室的计算机上。

这是全国公安系统率先安装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器”。满意度测评器通过局域网,把各乡镇派出所、车管所、消防队、刑侦队等县公安局部门与局主要领导办公室里的计算机相连。对于掌握的情况,局领导随时掌握各单位群众满意度情况,一月通报一次,对于群众评价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于群众评价差的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并纳入效能考核和年终考核中。

“三进三同”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重塑公安形象,图为瓮安县公安局“大走访”开门评警座谈会暨100名“80后”民警“三进三同”启动仪式。(瓮安县委宣传部供图)

公安干警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好不好,自己说了不算,领导说了不算,群众说了才算,这彻底改变了以前干部工作考核的方法,达到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目的。

现实:数字面前看瓮安

几笔特设资金:瓮安社会管理的硬件投入

“6·28”事件后,瓮安县加大社会管理力度,仅专项资金就有:基层调解奖励基金30万元;为解决2945名代课教师和76名赤脚医生养老保险等信访突出问题设800万元专项基金; 2010年和谐矿区建设基金3110万元,已拨付1377万元;为解决困难群众无钱打官司和执行难问题每年100万元;落实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3400万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学生住读条件筹资1.56亿元;为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筹资90万元建城市治安监控器170余处;解决30家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资金2600万元;基层情报信息奖励资金每年20万元。

这些专项资金,为化解社会矛盾,消化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建立和谐瓮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04名青少年命运转机:社会帮教的积极探索

在“6·28”事件中,在黑恶势力的胁迫和教唆下,104名校内外青少年盲从地参与打、砸、抢、烧。

“6·28”事件后,为了挽救和保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县委、县政府着实下了一番功夫。其中,典型的做法是3个“1+1+1”的结对帮教法,即:在机关实行1名党政领导加1个基层组织加1名帮教对象;在学校实行1名学校负责人加1名教师加1名帮教对象;在各个班级实行1名教师加1名优秀学生加1名帮教对象。2009年参加高考的36名帮教对象有31人上专科以上分数线。

瓮安县特殊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促使违法青少年整体实现了校园、家庭、社会“三个平稳回归”,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高度赞扬。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批示:“贵州瓮安县帮教违法青少年的工作见到了好的成效,重教育、挽救、认识改正后不作记录、不背历史包袱、不影响上学、参军、就业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同和欢迎,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探索。”

全省第4名的群众满意度:瓮安社会稳定的基本标志

2008年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2007年的59.09%上升到89.43%,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上升到89.37%;2009年群众安全感达到了95.57%,与2007年相比,上升了36.48 个百分点,与2008年相比,上升了6.14个百分点,从2007年全省倒数第11、全州倒数第1跃升为全省第4位、全州第1位。2009年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分别为: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列全省第2位,全州第1位;县法院列全省第12位,全州第2位;2010年群众安全感测评达96.92%,位居全省第3位,全州第1位,比2009年的95.57%上升了1.3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群众信访件大幅下降,2010年,瓮安县全年县级接待总量693件,比2009年974件和2008年2169件分别下降28.85%和68.04%,社会矛盾正在有效化解。

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信访案件大幅减少,这些数字是瓮安实现社会稳定的基本标志。

经济指标三年翻一番:瓮安抓社会管理没有影响经济加快发展

2010年,瓮安县完成内生产总值41.55亿元,比2007年增长89.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3亿元,较2007年翻两番;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8亿元,比2007年增加3.51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5.81亿元,较2007年翻一番;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7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50元,比2007年分别增加2799元、1500元,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年翻一番,这说明瓮安抓社会管理没有影响经济加快发展。这是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执政理念后的经济成果。

反思:脱胎换骨新瓮安

短短的三年,瓮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已经实现稳定,干部作风骤然转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老百姓生活得比以前更好了。瓮安,让人有了脱胎换骨的感觉。

三年来,瓮安全县上下已牢固建立起了“勿忘教训、民生至上、包容发展”的执政理念。一位退休老干部总结说,瓮安的做法和经验说起来很简单,不外乎三条:一是把人民群众的事真正当成自己的事去办好;二是把国家的干部真正当人民群众的公仆管好用好;三是把党的政策真正当成人民群众的福利实现好落实好。这些话人们都在说,关键是“真正”二字,这样的深刻认识,是对“6·28”事件认真反思的结果。

当前,我省正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贯彻“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加快,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许多突出问题,加之个别地方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科学发展的重要,还没有真正把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放在工作的制高点,有关资料显示,类似“6·28”事件的社会土壤在个别领域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无疑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中的问题,我们越是加快发展就越是可能遇到更多的社会问题,这是社会管理给我们提出的严峻课题。在瓮安回访的日子里,笔者不时听见“‘6·28’事件使瓮安发展提前了10年”的说法,那么,是不是非要经过“6·28”事件才能加快发展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少走弯路,少去折腾,那持续的良性的发展又岂是10年可比!经验固然重要,教训更要吸取,面对经济发展中的社会新问题,我们不要等到类似“6·28”事件发生后再重视,不能等待事件发生后才去下决心治理,那样的代价,我们再也承受不起。

(作者系省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责任编辑/吴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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