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前同志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1-10-29■方向
支部建设 2011年6期
■方 向
李兆前同志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方 向

3月1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央有关人事任免的决定。中央批准:李兆前同志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免去金道铭同志的中共山西省纪委书记职务。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出席会议并讲话。
金道铭指出,中央选派李兆前同志担任中共山西省纪委书记,是中央着眼于全国工作大局和山西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省委班子和省纪委领导班子的充实加强,体现了中央对山西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我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金道铭强调,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都很繁重。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全省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之中,关键要把握好五个“着眼于”:一是着眼于科学准确地把握方向、把握形势、把握定位、把握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策略、把握工作节奏和进程,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综合效应。二是着眼于有效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不断提升理念、视野、素质和能力,特别是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变化的需要,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创新性水平。三是着眼于推进全省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既要积极推进实现赶超和跨越、改革和发展,又要着力巩固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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