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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出卖的区委副书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原副书记虞军明受贿记案透视

2011-10-28庞仲明

支部建设 2011年6期

■庞仲明

被『朋友』出卖的区委副书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原副书记虞军明受贿记案透视

■庞仲明

2010年3月,浙江省舟山市纪委在调查舟山市新城管委会某公司经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时,牵涉到一个行贿人——舟山市某仓储公司总经理朱某。朱某受到纪检机关调查后,曾收受过朱某巨额贿赂的舟山市定海区委副书记虞军明的心就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面心存侥幸,“朱某不会把我说出去的”;一面又惊惶失措,担心朱某把他“咬”出来。于是他对一些资金来往情况进行了梳理,主动退还了数名行贿人的数十万元现金,并跟对方约定,如有组织调查,就说是以前就还掉了。然而,虞军明的这些侥幸心理和退款举措,只能是自欺欺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2010年4月13日,他还是被舟山市纪委实行“双规”了。

在“双规”期间,虞军明写下了长达10页纸的忏悔书,后在司法机关处理阶段,他又多次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教训。他说:“舟山某仓储公司总经理朱某为了在工程承接、费用缓缴及土地指标安排方面得到关照和支持,想方设法靠近我,投我所好,除了送给我20万元钱外,还将一辆汽车以超低价卖给我;在我搬家之际又送我一台液晶电视机。我也曾拒绝过他的财物,但面对他许下的‘这些事我绝不会说出去’的承诺,便坦然收下了。没想到,他进去后就把我出卖了。唉,这也不能怪他,怪就怪自己贪,不该交这样的朋友。”

如今虞军明说后悔,其实,虞军明交大款朋友的初衷,就是为了“借钱”和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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