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冷思考
2011-10-17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兴分局徐学娜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1期
关键词:药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兴分局 徐学娜

▲北京市药监局大兴分局稽查执法人员与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计生药械检查
近年来,一些借助高科技手段进行药品制假、售假的现象愈演愈烈。对此,北京市药监系统已开展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温热理疗床免费体验式经营和虚假夸大宣传行为”、“美容店里的注射针问题”等行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如何应对挑战、确保药监事业发展壮大是药监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药品执法是药品监管的“晴雨表”。药监执法者应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为契机,反观药品监管中亟需改进之处。
1 夯实基础,加强日常监督
1.1 常规监管应向纵深发展。药品处罚案件局限于案由的单一化,常规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通过对目前立案处罚案件的分析可知,其主要为抽验不合格的案件,并且药品案件占较大比重。相对而言,对生产规范、经营规范类违法案件和生产工艺、生产条件违法案件处理较少。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企业自身比较规范;另一方面,与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水平也有关。因此,案件的处罚情况能够反映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处罚案件单一化现象体现了处罚与监督衔接紧密性不够。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是有效行使监督检查权的重要保障。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仅是处罚,更是为了规范。监管人员应当夯实专业知识,掌握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环节和流程,熟练运用电子追溯系统、工艺流程复核、票账审查等专业监管手段,培养深入细致、全方位监管的能力,及时敏锐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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