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过负荷监控装置ACM的应用
2011-09-18李英新陆伟青
智能建筑电气技术 2011年3期
唐 明 /李英新 /陆伟青
1.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四川 成都 610017; 2.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1801
1 ACM监控装置设计的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3.5条:“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该条文说明:“线路的过负载毕竟还未成短路,短时间的过负载并不立即引起灾害,在某些情况下可让导体超过允许温度运行,也即牺牲一些使用寿命以保证对某些负荷的供电不中断,如消防水泵之类的负荷,这时保护可作用于信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6.5条第4款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这是一条强制性条文,必须遵守。过负荷保护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消防设备,即电动机;另一个是为这些消防设备配电的线路。本文重要介绍后者,即说明如何运用ACM实现配电线路过负荷报警功能以满足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在配电设计中常用的有微型断路器和塑壳断路器。根据GB10963.1-2005、GB14048.2-2008,以上类型的断路器都有其动作断开特性,见表1。由表1可得,一旦配电线路中的电流超过一定的倍数,断路器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动作,从而切断负载电流。但是,正如上述“突然断电会导致比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或电动机场合,是不允许切断供电电源的。因此,在这些回路中,我们需要一种装置,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断路器的脱扣特性,例如通过电流互感器检测线路的过电流,并尽可能模拟断路器的过载脱扣特性,提供一个过载报警信号,提醒用户线路出现了过负荷,应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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