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仁、和”的字形理据及儒家文化阐释
2011-09-08孙红梅王少良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孙红梅,王少良
(大连大学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礼、乐、仁、和”的字形理据及儒家文化阐释
孙红梅,王少良
(大连大学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汉字为表意文字,从字形我们就能判断其意义类属,也能推断出与之相关的思想文化内涵。儒家美学思想以“仁”为核心,以“礼”、“乐”为具体的实现途径,在充分肯定文艺的社会功能的时候,将“礼”“乐”作为教化人心的手段,提倡礼乐和谐观。本文从古文字“礼”、“乐”、“仁”、“和”的字形入手,试图通过这几个概念的解析,揭示儒家美学思想的内涵。
儒家美学;礼乐文化;中和之美
礼乐制度是夏、商、周三代逐渐完善起来的社会制度和行为规范,它由原始时代娱神的乐舞和祭神仪式的巫术图腾活动发展而来。在原始宗教中,祭祀仪式和用乐的规范,逐步发展成为西周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成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体现。古代的祭祀是君王向臣民推行礼治的示范,它体现出来的是上下尊卑的等级名分。孔子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1](P56)指的就是宗周政教合一的礼乐制度。“礼”就其文化学的内涵来看,是一种混合着宗教的虔诚、血缘的亲情、等级制度和伦理规范的“法”,其中的核心是“仁道”。“乐”作为“礼”的依附,以“和”为其宗旨,它们的相互结合,突出强化儒家政治伦理的功能。
一、“礼、乐、仁、和”字形释义

“礼”在其本义的基础上,一方面引申为泛指各种礼仪活动,《大戴礼记·本命》:“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此之谓九礼也。”[5](P1373)另一方面,演变为中国古代社会最重要的观念形态之一,主要是指中国古代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