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几项措施
2011-09-06段成钢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1年3期
段成钢
政府性债务如同一把“双刃剑”在适度负债、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政府负债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循环,为社会积累更多的公共财富。但在负债过度、管理失控、违规融资的情况下,政府性债务将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随着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不断膨胀,某些地方财政已经超负荷运转,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已濒临债务危机的边缘,成为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使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防火墙”作用,采取有效治理对策来控制和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
一、立足全局,落实责任,促进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一是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分清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掌握各种类型债务的特点及成因,以确认偿债风险,划分层次、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化解措施和政策性建议。对政府部门、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债务,以及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务产生且无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对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因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而产生,且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应督促其按计划、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尽量避免其向政府直接债务转化;对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市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本着“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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