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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观澜人民医院成功实施社区首诊的原因分析与思考

2011-09-06黄俊芳王庆川

中国全科医学 2011年28期
关键词:医院服务

黄俊芳,王庆川

“社区首诊制”是指规定居民在患病需要就诊时,须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生诊疗的一种制度;除非急诊,居民若要去医院寻求专科医生的服务,必须要经过社区全科医生的转诊。全科医生作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对社区居民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发挥“过滤筛选”的作用[1]。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观澜人民医院根据深圳市卫生局、宝安区卫生局要求,积极探索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制度,目前已基本建立以劳务工为主体的社区首诊雏形和较为畅通的双向转诊制度。本研究通过对观澜人民医院成功实施社区首诊的原因进行分析与思考,以期为进一步促进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的落实提供依据,也为全国类似地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1 观澜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整体开展情况

观澜人民医院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服务人口近百万,连续8年获得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一等奖。医院现拥有23个分布合理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社康中心),近年来各项工作处于深圳市前列,在2007—2010年的社区健康服务年终评估中,连续四年获得宝安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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