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型糖尿病的共病及其社区干预的意义——快乐生活俱乐部TM注项目报告 (八)
2011-12-30ColetteBrowningShaneThomasAnnaChapmanSeanCowlishaw李志新张拓红
Colette Browning,Shane Thomas,杨 辉,Anna Chapman,Sean Cowlishaw,李志新,张拓红
1 背景
大多数糖尿病患者同时患有其他慢性病。这些共病(Comorbidity)中,有些与糖尿病有直接关联,如心脏病、脑卒中、视网膜病变、肾病、糖尿病足等;有些则与糖尿病没有直接的关系,如忧郁症、神经系统疾患、骨关节病、肺部疾患、肿瘤等[1]。
在一般人群中,2.9%的人同时患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CVD)。澳大利亚的研究证据表明,糖尿病与心血管病呈现明显的相关,且在老年人群中更为明显。65 ~74 岁人群中,有10.2%的人同时患糖尿病和心血管病[2]。
糖尿病的共病现象可以归结为两个可能的原因,其一是共病之间直接的或非直接的因果关系;其二是疾病之间共享行为危险因素[2-3]。以糖尿病与高血压病的共病现象为例,目前的科学研究并不能明确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两者共享生理、病理和行为危险因素。
各研究结果普遍赞同的是:共病之间所共享的危险因素,增加了各疾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并增加了患者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和费用[4-6],这不仅仅归结于共病的复杂性问题,还与共病之间交互影响以及高并发症有直接关系[7-8]。
共病所共享的危险因素中,有些是能够通过干预得以削弱的(可控危险因素,modifiable risk factors),如超重、肥胖、不恰当的营养和热量摄入、对葡萄糖缺乏耐受、缺乏身体锻炼、吸烟、饮酒等[9-10];有些则不能改变(不可控危险因素,non-modifiable risk factors),如生物遗传因素、年龄、性别、出生体质量、家族病史、种族因素等[11]。在可控危险因素中,有些因素改变起来很困难;有些则相对容易,或者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