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林业全面发展林权改革带动
2011-09-05撰文黄士洪
浙江林业 2011年9期
关键词:生态
□撰文/ 黄 根 黄士洪
遂昌县位于钱塘江、瓯江源头,是我省重点林区县。林业是遂昌县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山区农村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全县土地面积381.6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31.68万亩,有林地299.47万亩,森林蓄积量77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2.3%。近年来,遂昌县遵照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和要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林农兴林致富,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遂昌县完成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90年代,对林业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再完善,进一步明确自留山、责任山的划定与界址确定工作;2006年,遂昌延长山林承包期,共发放林权证6.53万本,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3.2万份,签订率达98%;2010年,建立林权资产信息系统,对全县24万余块山场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林权IC卡”4.35万张,并全部发放到农户。通过以上各项举措,明晰了产权,稳定了山林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巩固了林农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使林农真正拥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和收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实现森林资源合理流转
2007年以来,遂昌县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为重点,实施林权抵押贷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和下达了《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加强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的通知》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