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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稳定物价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011-08-21民盟上海市主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

中国科技产业 2011年7期

■ 民盟上海市主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惠强

2010年以来,我国价格总水平不断上扬,2010年7月份以后更持续攀升,呈现出涨幅高、范围广、预期强的特点。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务院于2010年11月份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16条政策措施。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2010年12月份CPI同比上涨4.6%、环比上涨0.5%,涨幅分别比11月份回落0.5和0.6个百分点,全年CPI上涨3.3%。尽管各级政府调控物价的努力和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引发价格上涨的根本性原因仍未消除。

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加大了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影响大、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为此,2010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稳定价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2011年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胡锦涛总书记2010年12月在北京考察时特别强调,要千方百计保障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为进一步稳定物价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出如下建议:

一、扶持农业,切实提高农产品产量

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保证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档次。一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2010年全国旱情严重,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今年北方又遭遇大旱,水利问题迫在眉睫。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异常气侯对农作物产量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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