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润考核与监管资本套利
2011-08-18春风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银行
春风
一切社会、经济和金融现象都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银行作为一个法人,正如自然人一样也是在既定的激励约束条件下作出行为选择,有什么样的激励约束条件,银行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选择。自2001年后,中国银监会对我国的各银行实行了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最低8%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在各银行内部,股东以经济资本回报率进行业绩考核、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手段。美国次贷危机后,中国银监会跟随《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进行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有系统重要性银行为11%、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0%、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为8%。在银监会提高资本充足率和内部进行经济资本回报率的双重约束条件下,银行是否就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下面将以巴克莱银行为例做一剖析。
巴克莱原来是一个以英国市场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从2002年开始进行多元化扩张,从投资银行业务渗透进入资本市场业务,从事MBS、股票、商品和衍生品的投资交易,并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转移了大量的风险资产。到2007年时,巴克莱集团的业务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银行业务的利润占比从 2003年的 78%(零售银行33%,批发银行30%,信用卡15%)下降到2007年的48%(国内零售银行15%,国内批发银行17%,国际业务10%,信用卡6%),相应地,巴克莱资本的利润贡献从17%上升到39%,投资管理部门(含财富管理)从3%上升到13%;在资产结构方面,巴克莱资本的资产占比更是上升到总资产的71%,传统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比下降到22%,投资管理部门为7%。……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