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招标代理市场存在问题与建议
2011-08-15贺太生
山西建筑 2011年30期
贺太生
随着《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得到了蓬勃发展,已成为活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在提高建筑市场专业化水平、宣传、贯彻和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目前招标代理机构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使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也成为行业管理部门思考的重要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观点及建议。
1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招标代理机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
《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这里的工程既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也包括铁路、水利和交通等专业工程。《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规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有权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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