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011-08-15岳小战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24期
□文/岳小战
农业、农村、农民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基础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确立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改革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不仅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而且也是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主心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供销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如何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以便更好地实现其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无疑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一、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自新中国成立起,就作为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交易枢纽担当建立和处理城乡之间、国家与农民之间联系的重任,以建设农村为己任。以后不论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结构如何调整,经营方式如何改变,为农民服务的目标从来没有改变。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经营网点扎根农村,消费市场主要在农村,与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农村市场信息反映最快,因此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一是供销合作社应当成为农村经济、文化、生活的综合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本身就是农民合作的产物,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以服务农民为目标,始终坚持与农民同呼吸、共命运。它长期扎根农村,对农民、农业、农村最为熟悉,了解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便于收集、了解各地农民生产过程中的要求,能够为农民提供适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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