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损失分类及评估指标方法应用评述
2011-08-15赵凤君陈鹏宇
森林防火 2011年3期
关键词:方法
李 华,赵凤君,陈鹏宇
(1.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局,黑龙江 加格达奇 165000;2.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北京 100091)
近些年来,随着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高,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森林火灾损失分类是火灾损失评估的基础,不同的分类方法导致统计计算结果有很大的差异。如1987年发生的“5·6”特大森林火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惨重的一次,以报纸上公布的数字看,这场森林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5.2亿元;又如2002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北部林区“7·28”雷击火的直接扑火损失费约1.4亿元[1]。本文对国内森林火灾损失分类及评估方法进行了综述,以期建立较系统、科学的森林火灾损失分类及评估方法体系。
1 经济损失
根据是否为森林火灾的直接后果,经济损失可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价值可通过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2]。
1.1 直接经济损失
1.1.1 林木资源损失
林木资源损失是森林火灾损失中最重要的直接损失,主要指火烧造成的天然林或人工林中一切可利用的生产、生活及其他用途的活立木和枯立木的木材价值损失。林木资源损失评估在当前国内火灾损失评估中的研究最为深入。立木资源损失的大小主要与火面积、立木烧伤程度、树种、林龄有关[3]。立木烧伤程度通常划分为轻度烧伤、中度烧伤和重度烧伤,轻度烧伤是指平均烧死林木蓄积占林分蓄积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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