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塾师培训及其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启示
2011-08-15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秦玉清,马月香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近代塾师培训及其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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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清,马月香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塾师培训属于早期阶段的教师培训。二十世纪初期和三十年代,我国各地曾对塾师进行短期培训,成效与问题并存。我们应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加强相关理论研究,面向实践,挖掘基层学校的培训潜力,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教师培训;私塾改良;塾师
20世纪前半期,我国基础教育的新成分弱小,客观上给私塾办学留下了空间,而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转向,私塾的生存出现合法性危机。与近代国人所说的“私立学堂”、“私立学校”不同,私塾在学制上没有地位,被国家视为控制和改造的对象,一般都不被政府备案,不便统计。1924年,陶行知根据中华教育改进社对南京市、广州市等地的教育调查,估算全国私塾的学生数至少与学校的学生数相等,可见,私塾在近代仍有很大的势力。利用私塾发展新教育,要求塾师在课程教材、教法方面做出调整,不能不涉及到师资培训。
一、近代塾师培训
(一)发展过程
1.清末,各省开始着手培训塾师。古代聘用塾师属于民间事务,朝廷和地方官历来不愿干涉。到了近代,在教育救国动机的驱动下,国家明显加强了对私塾办学的监控和引导。20世纪初,在我国近代师范教育体制形成伊始,因其面临着对大量塾师进行改造的历史任务,产生了国内最早的教师培训机构——师范传习所,按《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培训10个月,实际上,塾师在传习所接受培训的时间普遍比章程规定的时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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