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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小说创作的伦理学批评

2011-08-15

衡水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劳伦斯婚姻道德

赵 秋 棉

(衡水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

劳伦斯小说创作的伦理学批评

赵 秋 棉

(衡水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

劳伦斯在小说中展示出了惊世骇俗的伦理道德观念,他的创作试图通过血性意识来解析人的存在;进而建立符合圣灵法则的真正理想的婚姻;同时又站在家庭的层面对弗洛伊德的伦理观念进行了反驳。其目标是要帮助读者打破旧有约束,建立一种真正合乎人性的道德。进而找寻一条人性自由发展、人与人关系和谐发展的途径。

劳伦斯;伦理道德观;血性意识;圣灵法则;情结;

劳伦斯在《道德与小说》中这样说:“如果一部小说揭示的是真实而生动的关系,不管是什么关系,这部小说就算得上是一部道德小说。如果小说家尊重这种关系,他的小说就会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1]。”可以说,劳伦斯的创作就是依此而行的。他着眼于人与社会的关系,力求把人从充斥着虚伪道德的社会束缚下解放出来。“揭示人性的本能力量,那通常意义上人的无意识能量,反对来自宗教束缚、道德或社会对人性上的压抑”[2]。自然而然成为其小说创作的一大特色。因其作品执着追求人被压抑的原始本性的解放,劳伦斯的伦理道德观念呈现出了强烈的叛逆色彩,相对于他的时代,甚至于是“惊世骇俗”。

一、存在伦理:对血性意识的推崇

劳伦斯是一位赋予小说人物以血肉之躯的天才作家,在他的作品中,人在生存、性欲与现代文明相冲突的困境下,他公开宣称“我的伟大宗教就是相信血和肉比理性更明智,我们在头脑里所想的可能有错,但是我们的血所感觉到的、所相信的、所说的永远是真的,理智只是一点点,是一条缰绳……我的全部需要就是回答我的血液,不需要理智、道德、或者别的什么进行无聊的干预”[3]63。血是联系人的情感与理智两个世界的唯一关键,也是人类存在的本真形态,这就是劳伦斯的哲学——“血性意识”。

劳伦斯的“血性意识”具有突出的非理性特征,是对传统伦理观所重视的理性的极大反拨。它不受社会礼仪、道德的调节和规范,从不掩饰、也不做作;它总是自由坦荡、无拘无束地表现自己的需要,它是灵魂深处的激荡,它所唤起的能量从不夹杂着肤浅的道德评判。这样的信仰使人抛开虚伪的、理智的束缚,让人成为真实的、自然的、纯洁的人。劳伦斯在写给爱德华·加尼特的信中说:“那种物质的、非人类的东西要比那种老式人性因素更令我感兴趣。那种老式的人性因素使人按照特定的道德体制来塑造人物形象,并使这种人物形象前后连贯一致。这种道德体制正是我所反对的。……我只关心女人是什么,从非人类的、生理上、物质意义上讲,她是什么。对我来说,女人只是作为一种现象,而不是按照人类的观念来看他感觉到什么[4]。”他强调了从人的本性角度来观察非理性的人物形态,真实地展现人与周围世界在活生生之时的关系。

正是本着这一创作理念,劳伦斯要揭示人内在生命非理性的真实,他笔下的人物往往不甘于现状,尽情挥洒生命的本能,追求生命与自由。古老的真理已经不合时宜,厄秀拉(《恋爱中的女人》)感觉赫曼尼冷漠而又超然,唯一让她相信的是贪欲、肉欲和魔王——这些至少不是虚假的。在康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切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尺度都是无效的,它不能规范康妮的情感流向和选择,也不能依此来评判行为的对错。她的选择是依据内心深处生命本体的呼唤和需求。她的血液响应着梅勒斯的血液,梅勒斯就成为了她的生命——至死不渝的追求。

劳伦斯的“血性意识”带有浓郁的生殖器意识色彩。从根本上来说,血性意识肯定了人的血和肉,把生殖器意识升华到人类本性的高度去衡量。无疑,按照社会主流的伦理观念,这样的描写必然会被攻击为淫秽之作,这样的观点也会被贬斥为有失道德。劳伦斯认为生殖器与性是不同的,性是受着理性所束缚的一种思维过程,而生殖器意识是发自一种本能的力量——人生来就有的一种原始力量的一种意识。他针对性的指出,“相信生殖器意识,反对那种危害着我们头脑的意识。谁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称为淫秽的性小说,我认为他是一个撒谎者。这部小说根本不是一部性小说,而是生殖器小说。性存在于我们的大脑里,它的反映是理智的,有一个思维过程,而生殖器的存在却是温暖的,天生的,仅此就够了”[3]565。

劳伦斯生殖器意识是所有真正温柔、真正美的源泉,温柔和美是两种东西,他们把我们从恐惧中拯救出来。因此人们必须回归到有生气的、真正可爱的生殖器的自我和生殖器的意识中去。这种回归必须通过健全本能的行为——性爱经历来完成。劳伦斯让厄秀拉在伯金神奇的腹部和大腿当中得到了满足,这一股不可形容的暗流和珍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厄秀拉觉得那不是性,那比性更加神秘,那就是比性更温暖、更珍贵的意识,它就是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的生殖器意识。

劳伦斯的血性意识“更关注欲望、激情与精神的和谐统一”[5],他赞颂生命在性爱时刻的勃发,而不是对有意识的本能欲望的压抑。在他看来,伪道德束缚下的人是病态的,最终会导致生命的枯萎。人的内心情感永远有他自己的秘密场所、有他自己的天地。小说如果驾驭得当,就能够展示生活中最隐秘的角落。要刻画好人物必须坦诚真实地写出人物的方方面面,而不是遮遮掩掩忽略生命的本质需求,那是一种不敢正视生命的虚伪掩饰。在《性与可爱》中劳伦斯曾这样表达,“如果你爱上了生命的美,你就是在敬重性”[6]。性与美与生命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憎恨性,那么也是厌弃了生命的美。

这种真实的、勃发的生命之美在劳伦斯生命中最后一部力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整天生活在轮椅上的男人查泰莱公爵克利福从腰身以下丧失了机能,他贪婪自私、冷酷无情,象征着被工业文明所摧残从而丧失了其自然本性的现代人,他毫无生气可言,只有躯壳,没有血肉和灵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主人公康妮,她生命力旺盛,却终日过着守活寡的日子,年轻的生命力逐渐萎靡凋谢。直至遇到守林人梅勒斯,康妮的生命也在激情中复活了——“一个妇人诞生了”——生命之美得以体现。康妮是通过灵与性的交融获得了新生的途径,实现了自己最真实的存在,这也是一种生命的再创造。

二、婚姻伦理:对圣灵法则的宣扬

劳伦斯曾这样表达“我只能写我感受最强烈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建立一种新型的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尤其是建立一种在婚姻中融洽和谐、既有肉体之爱又不乏精神之情的夫妻关系来实现使工业文明摧毁了的人类社会活力再现的目的”[3]81,他的小说触摸到了男女情爱深处,以无比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了人类最纯真的欲望追求。他说,每个男人包含男女两性,女人也同样包含男性和女性,“男人与女人,大致来说,是爱(精神)与法(肉体)的体现。他们是互补的两个成分,我们所需要的是二者的完美结合。这种结合是圣灵的法则,是完美无缺的法则”[7]。

男人离不开女人,女人也不能脱离男人。男人与女人通过婚姻的纽带结合,缔造完整的人生。这种结合,劳伦斯在他的小说创作过程中也一直在寻找。他认为每个活着的人,都在寻找这种结合。“每个男人都从自己最深切的愿望开始,希望在他自己和另一个女人之间建立完美的婚姻关系,达到一种使他获得充分满足和能表达出存在的完整性的境界”[8]。即便是《恋爱中的女人》中伯金,他早先一直认为婚姻不过是一种可怕的枷锁、一种苦役,最终也不得不承认需要和厄秀拉结成一种美满的关系。于是他选择了婚姻,并将它看成是摆脱一切的一种办法,更是接受另一个世界的一种方式。

然而,当金钱在工业文明的发展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并且一无例外地侵入到社会关系的各个层面、侵入婚姻,人们在婚姻问题方面就变得愈加现实和功利。金钱渗透下的婚姻与人性被扭曲和异化,劳伦斯看到了不可避免的病态与虚伪。《白孔雀》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少女莱蒂本来与青年乔治青梅竹马,后来莱蒂因为获得了父亲的一笔遗产就变得高傲任性、目中无人了,尽管她爱着乔治,但因为乔治只是个贫穷的农民,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煤矿老板的儿子莱斯利,由此造成了3个人的婚姻悲剧。乔治因失恋而自暴自弃,莱蒂婚后不得不遵从当时的道德规范,物质生活虽然优裕却精神空虚,而莱斯利因为缺乏男子汉的生命力得不到莱蒂的爱,反而被莱蒂所厌恶。

劳伦斯认为与人性相悖的宗教观念和道德观念同样会把人异化为双重人格,既想得到爱情,又耻于追求肉体欲求,结局自然是悲剧性的。如被劳伦斯自诩为“一个伟大的悲剧”的《儿子与情人》,保罗与克利亚姆分手的因素之一就是无法忍受克利亚姆的信仰。莫瑞尔家的不幸婚姻也是被宗教毁灭的,从表层看是个人原因造成了他们的不幸婚姻,但从一个宏观的背景层面看他们的不幸婚姻恰恰是由社会造成的,从中也不难发现新教伦理的资本主义精神及思想价值观念与旧的惰性的思想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

劳伦斯又指出,人类“最伟大的关系无疑就是男女间的关系,男人和女人永远是微妙而又在变化中联系在一起的,没必要用什么契约约束在一起,最道德的事就是让男人忠于自己男子汉之道,女人忠于自己的妇道,从而让男女间的美好自然而然地形成。这就要求男女双方在保持自己相对自由中自然地结合,不是因为外在的道德、宗教、文化等思想的作用下的结合”[3]64,只有这样的结合才算是对圣灵法则的真正遵从。康妮与守林人梅勒斯就是割断了门第观念、世俗道德、原罪学说、禁欲主义的缰绳,实现了圣灵法则所主张的完美结合。

劳伦斯从未抛弃过对理想婚姻的追寻。在灵与肉结合中,圣灵会降临,法与爱、精神与肉体会得到调和,劳伦斯的理想婚姻模式得以实现。他努力通过小说创作来探索男女之间怎样才能拥有完满的婚姻关系。他认为只有将纯精神或纯肉欲的男女关系合为一体,才是最美的,才是最符合人性道德的。劳伦斯既批判那种在婚恋中只重精神否定肉欲的精神型人,也鞭挞那种只重肉欲没有精神灵魂的人,只有在婚姻中灵肉共融才是他所歌颂的。

在劳伦斯的小说中,描写了大量婚姻爱情里的各类人物,《虹》里的安娜和威尔是肉欲型人物的代表,他们只耽于肉欲中的欢娱,没有丝毫精神上的沟通,这种抽去灵魂的性爱就像是动物性的爱,最终只能以夫妻反目而告终。《恋爱中的妇女》中的杰拉尔德,在经营煤矿获得成功后,肆意放纵情欲,他与古德伦的爱是充满了原始的生理冲动力和野蛮的变态情欲,最后葬身于阿尔卑斯山的雪谷之中。这种肉欲型的人在劳伦斯的小说中并不乏见,如《儿子与情人》中的克拉拉,《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的古蒂斯等等。当然,劳伦斯小说中也不乏灵与肉完美结合的代表,如果说《恋爱中的女人》中的伯金与厄秀拉的结合实现了劳伦斯追求圣灵原则的寓言,那么《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康妮与梅勒斯构建的肉体与精神家园则是圣经里的伊甸园,不论是他们健康纯洁的感情,还是身体和精神世界的和谐交流,都符合劳伦斯提出 的理想的婚姻模式,即主张灵与肉完美结合的圣灵原则。

三、家庭伦理:对弗洛伊德的反拨

劳伦斯的小说大多是以两性婚恋为创作主题的,他的小说必然会涉及家庭伦理。他在小说中塑造了大量有关恋母情结、同性恋情结的人物,很多学者因为《儿子与情人》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儿子与母亲的畸形爱的故事,由此认为这部小说是弗洛伊德式小说的典型。然而劳伦斯对此并不认可,他认为他笔下的那些人物的问题并非弗式所研究的精神病范畴,他通过其作品告诉我们的,是借助某种情结实现其对家庭伦理观念的窥见。在此意义上,他的作品形成了对弗洛伊德“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结说的反驳。

劳伦斯认为弗氏学说把恋母情结、同性恋情结归结为一种人类本能的情感、性的错位,作为一个医学上的阐释这是有趣的,但弗氏学说抹杀现实中的环境、生活、思维等方面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影响,仅从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对人的这类复杂的情感作出判断,比如说弗洛伊德认为:每个人都存在恋母情结。这种割断了人与社会环境关系就做出判断的方法本身就是一种机械的臆断。

现代工业文明有着巨大的破坏力,劳伦斯自己也说过,机器毁了男人,男人毁了女人,女人又毁了儿子,儿子们被母亲所软化,重又毁了自己的女人,于是家庭被毁灭。《儿子与情人》中的莫瑞尔一家的生活是这种矿工生活的真实写照。两人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婚后莫瑞尔太太却发现莫瑞尔一贫如洗,于是夫妻反目。在残酷的社会现实力量的冲击下,正常的夫妻关系更是每况愈下。莫瑞尔太太由于无法在整日酗酒的丈夫身上实现真正的夫妻之爱,于是只能在儿子保罗身上寻找慰藉,这是一种对爱的无奈转嫁。工业文明时期恶劣的社会环境造就了这对母子间爱的不正常滋生,异变的家庭伦理也造成了儿子保罗在以后人生中陷入一系列不幸的情感怪圈。几乎是基于同样的原因,矿工亚伦·西松(《亚伦的藜杖》)不愿受到封闭的、牢笼式的家庭的约束,患难中与作家里利建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感情——我们通常所说的“同性恋”。

不同于弗洛伊德的泛性论,无论是对同性恋情结、还是对恋母情结,劳伦斯的阐释丝毫不带有任何肉欲、猥亵的成分。他笔下主人公们的爱是圣洁、自然、毫无邪念的。这样的爱不属于性变态,最多只能算做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变异的爱。《儿子与情人》中的瑞尔太太与儿子保罗的爱就是体现的这类情感。儿子保罗童年时每晚都会喜欢跟母亲睡一张床上,他觉得“和自己所爱的人睡在一起是惬意的事,心灵的宁静和温暖,加上人体的相互触摸会带来巨大的快慰,它催人入睡,使身体和灵魂得到安息”。有如此心灵宁静和温暖的爱恋,是因为这对母子之间的爱是不含性的爱,是灵魂的爱抚而已。他们要求对方的灵魂完全属于自己,他们在心底把对方当做自己精神的庇护神。也正因为如此,在面对想要完全占据保罗灵魂的米利亚姆时,莫瑞尔太太是那样的敏感、不安,而面对克拉拉这个只追求肉欲的女人时,莫瑞尔太太却没有丝毫担心,因为她知道保罗的灵魂还在她这里。

劳伦斯还借《恋爱中的女人》中伯金之口第一次在小说中提出这一设想,即在家庭外建立男人之间的伟大友谊。在小说第 25章“结婚与否”中,伯金向杰拉尔德说出了这一问题——“别把恋爱和婚姻看得太理想化,我们需要更加宽广的东西——我相信有另外一种在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完美的关系——婚姻之外的关系”,显然他贬低旧的婚姻模式中那种情侣之间无声的狩猎,他相信婚姻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完美的联系,那就是男人与男人之间尚未被承认的爱情,只有把自己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上才会有幸福可言,才会和女人建立爱情的关系。于是传统的家庭伦理再度被打破。

劳伦斯所说的同性之间的感情是不与传统的异性婚姻相冲突。相反,同性之间的“伟大友谊”是异性之间婚恋的补充和巩固,对于家庭而言反而有所裨益。《虹》中厄秀拉与女教师英格之间发生了不正常的感情纠葛,虽然她把英格看作是“一个优美的灵魂”,喜欢与她一起,甚至她“无法控制自己,坐下来写了一份热得烫手的情书”,但这样的爱慕是发生在她与工程兵少尉斯克列班斯基接触后,是突然冒出来的,而且也并没有因此妨碍她与安东的正常爱恋。伦理是一种客观关系,是一种特定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这种关系的领悟和治理。在道德假象的压力下,人们不得不带上假面逃遁到大众的普遍生存范式中,从众、虚伪、媚俗而丧失了自我精神层次上的自由和追求。劳伦斯的道德观、价值观就是要把人从一切陈腐的伦理道德体系中解放出来,建立体现生命意志的新道德。他以小说形式讲述生命的感觉,表现出了异乎常人的伦理道德意识,其目标是要帮助读者打破旧的道德规范,建立一种真正合乎人性的道德。进而找寻一条人性自由发展、人与人关系和谐发展的途径。

[1] 劳伦斯.劳伦斯论文艺 [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6.80.

[2] 毕冰宾.时代与《虹》[J].复印报刊资料:外国文学研究,1986(1):38.

[3] 劳伦斯.劳伦斯书信选[M].刘宪之,乔长森,译.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1988.

[4] 刘洪涛.荒原与拯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73.

[5] 张怀久.弗洛伊德、劳伦斯与心理小说创作[J].外国文学研究,1994(8):58.

[6] 劳伦斯.性与可爱[M].姚暨荣,译.广州:花城出版社,1988:108.

[7]劳伦斯.托马斯·哈代研究[M].伦敦:赫尔曼公司,1961:93.

[8] 冯季庆.存在与死亡(读 D·H.·劳伦斯的《恋爱中女人》) [J].复印报刊资料:名作欣赏,1996(1):92.

Abstract:D. H. Lawrence reveals a moral conception in his novels which shocked the world. He tries to explain the human existence through blood-consciousness in order to establish an ideal marriage style according to the holy spiritual law.Meanwhile, he also disproves the moral conception of Freud on family level. Lawrence intends to help readers break up the old bondage and establish a moral standard that is true to humanity. And then, he tries to find a wayfor the free development of humanit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people.

Key words:D. H. Lawrence; moral conception; blood-consciousness; holy spiritual law; complex

(责任编校:耿春红英文校对:杨 敏)

Ethics Criticism in D. H. Lawrence's Novels

ZHAO Qiu-mian

(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Communication, Hengshui University, Hengshui, Hebei 053000, China)

I106

A

1673-2065(2011)02-0057-04

2010-11-03

赵秋棉(1954-),女,河北饶阳人,衡水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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