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报道与司法公正
2011-08-15索站超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索站超
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报道与司法公正
索站超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新媒体环境下,以网络为代表的传播新形式带来了新闻报道内涵与外在形式的变化,也使得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在网络媒体的报道下,司法审判更为引人关注,也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和挑战。然而,在我国当前形势下,司法和媒体并没有根本的冲突,二者都是现代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的两种力量,所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司法和媒体更要受各自职业伦理的约束,媒体客观中立报道,司法谦抑应对。
新闻报道;司法公正;新媒体
媒体和司法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新闻界和司法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两大力量,二者在促进人权保障和社会正义的过程中,也难免发生冲突和矛盾,媒体和司法冲突的案例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新世纪到来的前后,随着媒体功能的日益强大,二者冲突愈来越多。1994年在国际法学家协会司法与律师独立中心的召集下,来自世界各地的法学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研讨二者关系,形成了《关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马德里准则》。我国的法学界和新闻学界也曾在1999年4月和2006年3月分别在北京和杭州召开过“司法和传媒关系”研讨会,围绕二者关系的话题展开过热烈的讨论。新世纪以来,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发展迅速,使传统媒体的发展面临较大的挑战和机遇,带来了新闻报道和司法公正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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