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域水利建设研究——以长沙县为例
2011-08-15张登武
湖南水利水电 2011年5期
张登武
(长沙县水利局 长沙市 410100)

1 长沙县水利建设的现状分析
1.1 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1)水利工程建设现状。
河道及堤防工程。洪涝灾害是长沙县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全县已建万亩堤垸6个,大堤总长63.7 km,有穿堤涵闸59处;千亩堤垸18个,大堤总长65.9 km,有穿堤涵闸44处。浏阳河、捞刀河中下游堤垸的防洪标准多在10~15年一遇,不能满足与城镇快速发展同步提高的要求。
水库及蓄水工程。至2008年末,全县已建中小型水库164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Ⅰ)型水库27座,小(Ⅱ)型水库133座;上型河坝(水闸)697座,大型水闸6座,中型水闸40座,其余为小型水闸和引水坝,山塘5.1万口。因当时历史条件限制,以上工程大多标准不高,历经多年运行,各种病险日益显现。
灌溉及排涝工程。至2008年末,全县共有2 935处灌区或灌溉片,其中中型水库灌区4处。全县总灌溉面积为4.50万 hm2(67.51万亩),灌区灌排渠总长 12 385 km,建筑物178 924处,灌溉机埠2 867处,装机36 799.9 kW,排涝机埠545处,装机11109 kW,乡村排涝河道593条1270 km。
(2)水利工程管理情况。
水利工程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按受益范围和工程规模实行分级管理。2008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以来,县直管的水利工程,经费问题得以解决,日常维护有保障,工程效益得到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属地原则,归乡镇、村组、农民管理,2007年以来县水利局引导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协会实行“自主组建、民主管理、公开理财”,组织农民自主参与小农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管水模式得到了农民的欢迎。目前全县已有103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农户和管理耕地面积均超过全县的1/5。……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