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城市规划对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意义
2011-08-15李小伟黄净萍
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4期
李小伟 黄净萍
(三峡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的损失严重.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面临的灾害形势严峻复杂.《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上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都十分严峻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区”,而大量损失及危害都集中在减灾能力脆弱的城市.
1 城市规划与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城市公共安全灾害种类繁多,按形成原因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按其表现形式则包括气象灾害(台风、暴雨),地质地貌灾害(滑坡,地震),城市生命系统灾害(包括城市交通运输,通信,能源,给排水工程等的毁坏),生物污染(生物以及流行病,如SARS),核污染等.不管是采用怎样的分类方法,除了关注原生灾害本身,更要考虑次生灾害以及衍生灾害扩大化问题.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了9.0级大地震,通过新闻报导和卫星照片可以了解到:一方面绝大多数民众丧生于次生的海啸之中,而不是原发的地震灾害里;另一方面除了被海啸吞噬的区域几近毁灭,在那些只受地震影响,但未被海水淹没的地区的房屋却只是在震中摇晃,强震过后,部分房屋不仅未垮塌,甚至连大的裂缝都没有.大地震深刻地警醒了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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