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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的理论创新

2011-08-15施光跃

关键词:民生问题民生思想

赵 睿,施光跃

(蚌埠学院 人文社科部,安徽 蚌埠 233030)

试论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的理论创新

赵 睿,施光跃

(蚌埠学院 人文社科部,安徽 蚌埠 233030)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关注与改善民生作为新时期党的工作的重点,推动了党的民生思想创新。文章以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为切入点,论述了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现实依据、实践基础和内在动力,阐述了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继承性、系统性、实践性、时代性和开放性的基本特征。集中论述了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民生为重”、推动民生建设、使民生建设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的民生理论创新。

十六大以来;民生思想;创新

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民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一条主脉。长期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入,其内涵已从人(人民)的生活状态,拓展为人(人民)所处于其中的社会状态、政治状态、经济状态和文化状态。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思想源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建党之初就十分重视民生,着力改善民生,从毛泽东领导的“土地革命”,邓小平倡导的“共同富裕”到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都把民生问题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大命题。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理论,将民生问题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不断从理论上深化对民生问题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思想,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认真总结这一时期党和国家改善民生伟大实践中的思想创新,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立足点、实践基础和内在动力

(一)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是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现实依据

2002年11月,十六大召开以来,在深刻分析、仔细把握基本国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党的民生思想得以不断深化和创新。

20世纪末,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了小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进入各种矛盾凸显期。这些矛盾从经济建设上看,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以及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未能得到根本改变,资源、环境、能源和技术等问题日益突出。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看,表现为农业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文化建设看,未能与人民思想、文化活动的自主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实际相适应,未能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民主政治等更高要求相适应。从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看,我们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平衡的,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仍占一定比例,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问题亟待解决。

经济、政治、文化、总体生活水平等所有这些矛盾最终都直接指向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因此我们的党和国家在抓住这个重要转型期的过程中,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将民生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牢牢把握住了新时期民生建设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的重要前提,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思想的一个飞跃。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实践基础

从实践前提来看,民生思想创新是适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而提出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任务。其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目标,同时还包括民主法制的进步、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事业的发展、自然生态和环境改善,包括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进步等。达到这个目标,必须紧紧抓住社会建设这个载体,致力于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完成这一任务,必须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与时俱进,树立新的民生理念,根据实践的要求提出新的民生思想和新的民生保障体系。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创新成果着眼于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对我们顺利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具方法论的意义。

(三)不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是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内在动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内在动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动态开放的体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在前进途中不断丰富、发展。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产生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重要理论成果,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随着社会进步和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结合也必须不断进行新的理论探索和概括。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这里所说的人,就其主体而言就是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正因为抓住了“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2]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推进民生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向前大大推进了民生思想创新。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9强调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3]33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4]

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论述将民生问题上升到了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战略的高度。这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领导科学发展、执政为民经验的新的理论概括,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新成果,对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深远意义。

二、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的五大特点

(一)继承性

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源头唯一,且一脉相传。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重视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理论表述是党民生思想的直接来源。历史唯物主义已指出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是解决民生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生产力是这一矛盾系统的关键所在,但民生问题的解决却不仅仅指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指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5],只有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才能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就表明,改善民生问题,在依赖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的同时,还依赖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科学合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顺应全国各族人民过上更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摒弃GDP为主导衡量标准的做法,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新时期中国化的具体体现。

(二)系统性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一系列重要论述,显示出党的民生思想具有严密的系统性特点。一是在民生问题与党的宗旨的关系上,提出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方面,提出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在执政理念上,提出“执政为民”,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党的全部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

(三)实践性

党的十七大在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国外环境和形势之后,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确了民生方面突出问题的清单,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目标,其构建的是一项浩繁复杂的民生建设的系统工程。在五年面临的问题清单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突出问题榜上有名;在解决民生问题的目标内,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6]位列其中;具体措施涵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教育问题和分配制度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民生建设的实践性特点。

(四)时代性

民生是立国之本,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直接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准,时代变化催生民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六大以来,民生问题在更高层次上以更加复杂的形式涌现出来。民生之本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其要义是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需求,其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生命、健康、尊严等各种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社会建设注入人本理念,把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在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同时,通过推动社会发展为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条件。这种民生思想创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她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时代,她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之必需,是在当今实现社会安全运行之必需,更是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之必需。

(五)开放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维度,党的创新民生理论也不是封闭的体系。这一点从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不断深入可以充分证明:2002年11月,十六大报告阐述全面建设经济发展、科教进步、文化繁荣、法制健全、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生活更加殷实富裕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初步规划了新时期民生建设的蓝图;2005年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民生问题提出提纲挈领式规划后,2005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6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让科技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006年3月温家宝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统筹兼顾,关注民生;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2007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我们党对民生问题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推进还将不断深入、不断前进。[7]

三、十六大以来党的民生思想理论创新

(一)强调“民生连着民心”,推进“民生为重”的理论基础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提出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少讲空话,多办实事。这表明,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从理论和政策上,还是从具体实践上,都将民生思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2009年3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同时又阐明了改善民生与凝聚民心民力的内在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成为中国共产党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要求。十六大以来的民生实践,已经真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强调“以人为本”,以推动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分配制度、医疗卫生、社会安定等六个方面,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任务,集中而且充分地体现了新时期党的民生思想。

报告强调指出,社会经济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民生问题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要“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将民生问题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推动社会建设向前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使得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6]十七大报告上提出的社会建设六大基本任务,是民生思想的具体化,目的是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理想,使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都能得到保障。

在2010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再次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7]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到新高度。

(三)明确民生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8]其目标,无论是宏观目标、还是微观目标,无论是近期目标、还是长远目标,都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都以国计民生为取向。因此,持续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自始至终贯穿其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必然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就是要始终将改善民生作为国家发展的主题与根本目标指向,化解各种矛盾与利益冲突,从而造就真正和谐与文明的社会。

(四)将推进民生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

2008年9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为人民不断造福的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他指出要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9]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性和人民性是它的本质特征。发展是改善民生的根本前提,以人为本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价值取向,全面协调可持续是改善民生的行动指南,而统筹兼顾则是改善民生的方法论指导。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维度,科学发展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学指南。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改善民生始终贯穿其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了不断改善民生的过程。可以说,这种以改善民生为实践维度和最终归宿的活动特点,真正体现了发展为了人、依靠人、惠及人,使科学发展观的真理魅力转化为实践威力,在实践中放射出真理的耀眼光芒,真正做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综上所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原理,在继续注重发展经济的同时,民生问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解决。党的民生思想创新真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与改善民生,既提供了理论根据,又提供了实践指导,必将激发起全体人民的建设激情,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9.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3]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4]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29-3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95.

[6]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07-10-25.

[7]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 [N].人民日报,2010-10-19(01).

[8]胡锦涛强调: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N].人民日报,2005-02-20(01).

[9]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

D261

A

2095-0683(2011)02-0087-04

2011-03-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下的民生思想与实践研究”(08JA710001)

赵睿(1970-),女,安徽怀远人,蚌埠学院人文社科部副教授;施光跃(1958-),男,安徽肥东人,蚌埠学院教授。

责任编校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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