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政府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2011-08-15龙禹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龙 禹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观察与思考
马克思主义政府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龙 禹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几次行政体制改革,但我国的行政体制至今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马克思主义政府管理理论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必须改革目前我国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适度下放权力,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管理权;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廉价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公民社会;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防止公务员脱离群众。
马克思主义 政府管理 行政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几次行政体制改革,但我国行政体制至今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地方,行政效能低下,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分权”与“自治”的理论、“廉价政府”理论 、“小政府、大社会”理论以及关于“社会公仆”的经典论述,对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政府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分权”与“自治”理论
人民自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主学说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马克思的想法,人民自治可以在新社会中实现,其方法是扩大自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这篇著作中,总结评价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只要公社制度在巴黎和各个次要的中心建立起来,旧的中央集权的政府也得在外省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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