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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2011-08-15曾虹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曾 虹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浅析《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曾 虹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所谓自由选择只不过是指人在进行选择的时候是自由的、自愿的,至于行动的目的也并非是“成为你自己”,而是“成为人类的救世主”,因为萨特始终强调“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所有人负责”。

存在先于本质;自由;行动;责任;人道主义

一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基本观点

(一)本质先于存在和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之前的许多哲学家认为作为人应当是本质先于存在。好比一颗种子,它是什么样的种子在它产生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它是向日葵的种子便不可能长成蒲公英。也就是说,它的本质是向日葵,它就是作为向日葵而存在的,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余地。以人为对象来说明的话,“……上帝按照一定程序和一种概念造人,完全像工匠按照定义和公式制造裁纸刀一样”[1](P7),“每一个人都是藏在神圣理性中某种概念的体现”[1](P7)。这就是本质先于存在。“在十八世纪的无神论哲学里……人具有一种人性;这种‘人性’,也即人的概念,是人身上都有的;它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这个普通的概念——人的概念——的特殊例子。”[1](P7)

而以萨特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则认为,“先要有这个东西的存在,然后才能用什么概念来说明它……这个东西就是人”[1](P7-8)。“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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