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规制政策阶段性变化特征分析
2011-08-15刘剑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生产
刘 剑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人文科学系,广东 深圳 518001)
我国安全生产规制政策阶段性变化特征分析
刘 剑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人文科学系,广东 深圳 518001)
安全生产治理离不开政策规制,文章将Peter J.May规制政策有效实施四要素为分析视角,考察了我国安全生产治理规制政策的60年实施历史,发现政策规制呈现不同时期实施侧重点不同的阶段性变化特征。这种变化说明了我国安全生产规制不断与时俱进及政策能力不断增强的事实。本文对这种安全生产规制政策阶段性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并试图揭示其变化的制度背景、具体成效与局限。
安全生产;规制政策;社会性规制;公共治理
通过制定与实施规制政策,保证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算起,我国安全生产治理已经有60年的历史。中央政府在这一历程中针对不同阶段的任务及存在的问题,颁布实施了不同的规制政策,对安全生产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各个时期的情况、问题重点不同,我国安全生产政策规制及实施的侧重点呈现阶段性变化的特征。如何来认识这种变化?如何来评价这种政策规制变动带来的规制效果的差异?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规制政策学者Peter J.May认为,一项社会性规制政策,只有同时具备四种基本要素,才能达到政府有效治理的目标。这四种基本要素是:(1)建章立制,建立政策行为预期;(2)设立标准,使政策目标明确化、可操作化;(3)确立奖惩机制,引导规制对象服从已确立的规则;(4)建立起一套高效、完整的政策执行系统,以监督和确保规制对象的服从[1](P16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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