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实现途径
——以3Q之争为例
2011-08-15刘耀宏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3期
刘耀宏
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实现途径
——以3Q之争为例
刘耀宏
奇虎与腾讯之争凸显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因网络的特殊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具有新的内容和要求,可通过行业内部自律管理,健全法律体系,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互联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网络文明;监督机制
伴随网络的高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2010年发生的奇虎(360)和腾讯(QQ)相争事件(以下称“3Q之争”),一方面反映出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业在追逐利益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不足。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互联网企业因网络的特殊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又有别于传统企业。笔者以3Q之争为例,分析互联网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探讨社会责任的实现途径。
一、3Q之争事件
作为目前中国互联网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腾讯活跃账户数达6亿,而奇虎安全卫士的用户数量也超过3亿。360推出扣扣保镖,称能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等功能。此后,腾讯公开宣称,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倡导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用户面临二选一的选择。最后,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QQ与360开始恢复兼容,360召回扣扣保镖。
此事件虽在行政机关的干预下暂告段落,但透过3Q之争,我们意识到互联网企业在带来人们生活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垄断、安全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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