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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对专制主义皇权思想的叛逆
——再论《淮南子》的时代特征

2011-08-15姚治中

皖西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刘安淮南子专制

姚治中

(皖西学院,安徽 六安237012)

《淮南子》对专制主义皇权思想的叛逆
——再论《淮南子》的时代特征

姚治中

(皖西学院,安徽 六安237012)

西汉前期,朝廷多方面为加强专制皇权而努力,着力神化皇权,主要力量用于消灭异姓王,削弱同姓王。《淮南子》从另类角度,提出了与主流社会不同的国家理论与法制思想,被皇帝视为叛逆,制造了一次惨烈的文字狱。

黄老无为;君权神授;《内篇》;文字狱

在拙文《一座学术丰碑》中(见《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一期),论证了《淮南子》的时代特征。刘安主导撰写《淮南子》的时代,也是中华民族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皇帝专制)国家形成与巩固的时代,从这个角度切入,可以更准确深入地了解《淮南子》。

一、汉朝廷巩固专制皇权的举措

秦统一,建立全国性的专制主义皇权只经过15年就灭亡了。西汉前期(前206—前141)到汉武帝统治的前期(前140-前122),经过80多年的努力,才最终完成了中华民族国家的统一,基本巩固了专制主义皇权。这一过程不是在悠扬的牧歌中行进的,充斥着皇帝先与异姓王,再与同姓王之间的血腥恶斗。

(一)以“黄老无为”为旗帜的思想专制

西汉初的十年,包括刘邦受封为汉王的四年(前206-前202)及称汉皇帝的八年(前202-前195),以休养生息为方针,汉统治集团上下都急于总结秦朝速亡的教训,探求长治久安之道。凡有利于休养生息,巩固皇权(刘家天下)的意见与观点,刘邦都予以采纳。如朝臣不懂礼仪,他立即请叔孙通制订并演练,陆贾说马上可以得天下而不能治天下,他立即请陆贾写出来。前193年,惠帝废除秦代的《挟书律》,开始抢救先秦典籍。这十余年中,思想上基本没有什么禁忌,学术环境比较宽松。

前193年,萧何死去,曹参接任汉朝丞相,这时,异姓王只剩下无关大局的长沙王吴芮,同姓诸王初登宝座,羽翼未丰,刘氏皇权基本巩固。曹参对惠帝说,陛下不如先帝,我没有萧何的才干,“高皇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具,陛下垂拱,参等守职,不亦可乎?”[1](P2020)他这一套即是“黄老无为”,从此被定为西汉王朝的治国方针。

从求安定角度而言,黄老无为与休养生息有互通之处,也是休养生息政策基本完备并取得初步成果之后的自然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王朝方针政策与时俱进,皇族内部(皇帝与同姓王)的矛盾渐显,也要求调整方针政策。在新的形势下,黄老无为成为固步自封的借口,拒绝一切改革的盾牌,成为思想专制的手段。“黄老无为”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难以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事态的发展证明,它不能达成巩固专制皇权的效果。

这种思想专制显现于文帝时期(前179-前157),贾谊提议改正朔,让列侯回到封地,不准居留京师,侵犯了既得利益集团,被斥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1](P2222)文帝 也一 度疏 远他。景帝 时期(前156-前141),窦太后干预朝政,坚持“黄老无为”,迫害辕固生等持异议者。武帝初立(前140-135),窦太后以皇祖母干政,阻止皇帝亲政,试图改变“黄老无为”者,有投入大狱致死的,以“黄老无为”为旗帜的思想专制达到顶点。说“窦太后掌权,朝廷未独尊儒术,黄老之学颇为盛行”是准确的,说这时“社会上学术思想比较自由开放”[2](P1)却需商榷。董仲舒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指秦的“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人民嚣顽,抵冒殊扞”,亟需改革。可是在“黄老无为”的专制高压下,“当更张而不更张,……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 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1](P2504-2505)“黄老无为”既没能结束先秦那种“百家殊方”的思想混乱,统一社会上下的认识,还纵容诸侯王的坐大,阻碍专制皇权的巩固与强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汉初统治者总结秦代经验教训之后,发展并丰富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理论,坚持“法治”的同时,将“德治”提升到主要地位。此外,还在前人基础上,系统地神化皇权,并将其理论化,为专制皇权构建了一座新的精神支柱。这些都是“黄老无为”所不能做到的,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

(二)系统地神化皇权

秦完成了前所未有的统一大业,然而从统一之初,除暴动之外,还有“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史记·秦始皇本纪》)之类的反秦言论与思想。对此秦始皇也是有所察觉的,“秦始皇帝尝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东游以厌当之”[3](P341)。项羽、刘邦等还公开扬言要取秦而代之。西汉前期,接受秦亡教训,着力神化皇权,构建支撑刘家天下(专制皇权)的精神支柱。这种努力的目的,主要想在社会上下形成以下三种观念。

1、皇帝是“龙种”,就是神

据说,刘邦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父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1](P8)“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也,而杀者赤帝子。’”[3](P1378)汉武帝也不是寻常的凡胎俗子,《汉书》说,景帝的“王夫人梦日入其怀”,怀胎14个月才生下他。又传说景帝梦见红猪投入王夫人所居之崇芳阁,生下一个男孩,故取名刘彘(zhì,猪),到7岁,因“圣彻异常”,改名彻。作为“龙种”的刘邦,长相、性格都与常人不同,就是天神下凡,所到之处都有异象,他就是上天的代表,是神。

2、皇帝代天立言,他的话,他的意志就是天意

董仲舒改造了儒家的天命观,将皇帝——“圣人”作为天意的执行者,而天命是不可违的。“命者天之令也”,“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反之,“圣人法天而立道”,皇帝定下的制度、政策,就是天的意志,必须绝对服从。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学,特征之一就是将神化皇权理论化。

3、建构祭祀天、地、山川、鬼神的统一的仪式规程,具体地体现“君权神授”

楚汉相争时,刘邦即将白、青、黄、赤“四帝之祠”,加上一个黑帝祠。消灭项羽后,在都城长安立祠,招引梁(魏)、晋、秦、荆(楚)各地之巫,供奉祭祀各地山川鬼神,并对全国性的九天①、河、南山、蚩尤以及被灭亡的秦二世,特别安排巫祝,进行特别的供奉,四季祭祀,既是求得他们的“保佑”,也是借鬼神彰显刘家天下上应天意,下应山川鬼神之灵。最重大的举措是封禅五岳。原来说舜巡狩封禅五岳,只是传说,秦始皇照传说去做,却很不顺利,差点被大风掀到大江淹死。“汉兴,始名山大川在诸侯,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领”[1](P1212)。随着诸侯王的削弱,统一的专制皇权逐渐加强,文帝时开始筹措五岳封禅,武帝付诸实践,宣帝时最终确立五岳封禅的制度礼仪。这样,刘氏天下(汉朝)确立了自舜以来的华夏正统地位,汉家王朝获得了天地山川之神,华夏祖先之灵的认可,成为“华夏正统”。至此,神化皇权的精神支柱基本完竣。

(三)皇帝与同姓王之间的恶斗

公元前179年,代王刘恒即皇帝位,皇帝与同姓诸侯王之间的斗争从此愈演愈烈,争夺的目的是皇帝的宝座。为了保住皇位,皇帝必须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同姓王。各同姓王并不反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而是希冀成为皇帝,为此,必须先保住并发展现有的势力。所以,客观上就成了中央专制皇权与地方诸侯王之间,国家统一与分裂之间的斗争。这个斗争延续到公元前122年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自杀,才基本结束。这也成为决定反击匈奴成败,南越诸国是否统一的关键因素。

公元前195年,刘邦镇压了淮南王英布,基本上削除了异姓王,分封同姓兄弟子侄为王。这些同姓王拥有广阔的领地;行政上,除丞相、二千石官外,可以任免其他各级官僚;经济上,可以征收赋税,自行铸造货币;还可以拥有一支规模强大的军队。惠帝(前194-前187)及吕后(前187-前180)时期,同姓王在抵制吕后夺权和消灭吕氏集团的过程中,有保护和重建刘氏政权的作用。刘邦与吕后在位时期,同姓王大多年轻初立,刘邦既是开国之君,又是刘氏宗族尊长,吕后承刘邦的余威掌权,所以这段时期中央(专制皇权)还占居强势。文帝时期就不一样了。

公元前180年秋,吕后病犬祸而死,周勃、陈平发动政变,尽诛吕氏,重建刘氏王朝。刘邦子孙中,最有条件当皇帝的是3人:齐王刘襄、淮南王刘长与代王刘恒。

刘邦与相好曹氏所生的齐王刘肥,按年龄计,他是刘邦长子。这时刘肥已死,子刘襄继齐王位。刘襄弟朱虚侯刘章及东牟侯刘兴居在诛灭吕氏的政变中有功。刘襄自居为“长房长孙”,与两个弟弟起兵“入诛不当为王者”。以陈平、周勃为首的大臣们,鉴于刘襄的母家与吕后一样的“恶戾”,是“虎而冠者也”,为防止吕氏专权的悲剧重演,不能立刘襄。大家认为,刘邦的儿子经过吕后杀戮,只剩刘恒、刘长二人,淮南王刘长自襁褓中由吕后抚养,自然被排除在外。而“代王母家薄氏,君子长者”,于是被立为皇帝。

代王刘恒以其弱势被立为皇帝,免除了外戚擅权的危险,却为同姓诸侯王觊觎帝位创造了更大的可能。汉文帝刘恒对此是有戒心的,即位的第一年,众臣请他立太子,他说,楚王交是我叔,吴王濞是我(堂)兄,淮南王长是我弟,其他诸侯王都是我兄弟辈,都是“多贤及有德义者”,都有资格当皇帝,谦让再三才立刘启为太子。文帝内心深处有一种危机感:自己如一只羔羊处于群狼环伺之中,必须尽可能地利用手中的皇权控制局面保护自己,扭转弱势。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高级官吏的任免权,派遣丞相、二千石官去监督诸王。

这种做法始于刘邦,刘长受封为淮南王时才4岁,刘邦任命资历深、学识渊博的张苍为淮南王国丞相,到刘长18岁时才调离,明显为监护的意图。景帝派到淮南王国的丞相,骗取了刘安的信任,当吴王刘濞的叛军来 到淮 南时,“不听王而为 汉”[1](P2144)。这是一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汉武帝。武帝初立,他的异母兄中山王刘胜向他哭诉,中央派去的官吏如何搞得他精神紧张,处处不自在,他身边“谗言之徒蜂生”叫人无法忍受。一些诸侯王则或明或暗地反抗。刘长明目张胆地把文帝任命的丞相、二千石官赶走,任命自己的亲信为相。景帝的儿子胶西王刘端派人专门刺探丞相、二千石的“罪状”,找不到岔子就设法毒死。赵王彭祖对丞相、二千石亲热无比,甚至为他们打扫公舍,乘机下套迫他们服从,赵国的丞相、二千石官没有一个干满两年的。

汉文帝深谋远虑,善于玩弄权谋,以退让树立“仁义之君”的形象,即将刘章、刘兴居晋爵为王,封刘襄、刘长的舅父为侯。把吕后时期划出的郡县划归齐国,调离淮南王国境内的侯爵。刘长以退为进,要求不当王爷,就当个老百姓,回真定为母亲赵姬守坟,文帝加以慰留,等等。

公元前177年四月,淮南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食其,带着审食其的头到文帝宝座前“自首”,罗列了审的三大罪状:不为赵姬说情;坐视吕后杀赵王如意母子;不阻止吕氏家族篡权。按《汉律》,擅杀大臣是要治罪的,文帝却不予惩办。刘长此举,是一种试探。文帝的应对,引起了上起太后,下到文武百官对刘长的“恐惧”,其实是不满,刘长处于孤立地位而不自知。这年八月,趁匈奴入长城的时机,济北王刘兴居反叛,反叛很快失败,文帝基本扭转了弱势。

文帝此时面临来自贵族社会与民间的舆论压力,前者说他贪图诸侯王的领地,后者说归属中央交赋税服劳役增加了奔波之苦,两者都从道德方面谴责皇帝不能包容兄弟,不如贫贱骨肉。于是,他采纳了贾谊的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公元前174年,刘长自杀之后,又经过十年,文帝分封齐王刘肥还活着的6个儿子为王,将齐国一分为六;将淮南王刘长的3个儿子晋爵为王,将原来的淮南王国一分为三。按照两千年前的思维方式,文帝认为,这么做削弱了诸侯王国,减少了叛乱的可能;诸侯王的子孙都有封王的机会,体现了天子的仁义;天子没有要一寸土地,表明了天子的廉洁无私。

文帝没有想到,诸侯王对这一举措又是另一种看法,铁的事实让他们明白了皇帝的居心,也预见了自己的下场,纷纷设法自保,从济北王刘兴居、淮南王刘长的单一叛乱,发展为纠合在一起的叛乱集团,终于在文帝驾崩三年之后,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景帝在周亚夫等辅佐下,只用三个月就平定了叛乱,中央王朝在专制皇权与诸侯王争权的决斗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公元前145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削除王国中御史大夫等高级官吏及其机构,削减中下级官吏的员额。根据两千多年前的国情,这个政策虽然宣布了,落实还有待时日。

淮南王刘安参加了吴王刘濞的叛乱联盟,关键时刻因淮南国丞相“不听王而为汉”,侥幸逃脱了皇帝的追究。这年(前154)开始,他收敛锋芒,韬光养晦,开始组织门客编写《内篇》(或称《鸿烈》,今称《淮南子》),《外编》等。约在公元前139年,他向汉武帝献上了《内篇》等,他在这个时机向青年皇帝献上《内篇》,很是耐人寻味。

二、对专制主义皇权思想的叛逆

公元前141年正月,景帝驾崩,16岁的刘彻即皇帝位。这时,国家经济已经恢复,击退匈奴骚扰,统一南方诸越的条件已经成熟。同姓诸侯王的存在及其衍生的离心倾向不首先解决,以上问题的解决根本无从谈起。总之,必须改变“黄老无为”的消极保守,以积极进取代之。还有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即使窦太后也不能不考虑的:汉兴以来的元老重臣已先后故去。聪明的青年皇帝选择人才的选拔作为突破口,即位才十个月,前140年十月,武帝“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文学极谏之士。”[1](P2144)前后上书对策者以百计,客观上形成一个冲击“黄老无为”的思想浪潮,其中就有董仲舒。刘安在这时候献上《内篇》等,迎合了武帝急于“更化”的心理,其具体目的已很难推测,只因长期地被边缘化,趁此抒发内心的郁积,是可能的。

《内篇》精当生动的比喻,鞭辟入理的分析,活泼的文字,清新的风格一下子吸引了青年皇帝。《内篇》关于“无为”的新解,关于与时俱进、继承创新的观点,与董仲舒鼓吹“更化”相呼应,激起皇帝的共鸣。所以青年皇帝“爱”上了这书,并与皇叔亲密地交往起来。但是皇帝没有与董仲舒那样与皇叔反复切磋大政方针,而是如班固所说那样,将《内篇》“爱秘之”,肯定是感觉有些方面很不对头,不能公之于众,这是为什么?我们先从《内篇》的内容进行探讨:

(一)否定君主专制

《内篇》从三个角度否定君主专制。

1、君主是大众推举出来的

《淮南子·修务训》:“且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圣人践位者,非以逸乐其身也。为天下强掩弱,众暴寡,诈欺愚,勇侵怯;怀知而不相教,积财而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齐一之。”刘安以为天子自古以来就是由公众推举出来的,一旦被推举就承担了社会责任:主持公平,公正,而不是图谋私利,以历史否定了君权神授。

2、君主专制不可行

《淮南子·说林训》:“以天下之大,托于一人之才,譬若悬千钧之重于木之一枝。”治不好国家还极其危险,必须改变。“善举事者若乘舟而悲歌,一人唱而千人和”。因为皇帝的聪明才智是有限的,“为一人聪明而不足以遍明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佐之。”诸侯国的相对独立也是必要的,“绝国殊俗,僻远幽间之处,不能被德承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以“事实”说明削弱或废除诸侯国也不可行。

3、君主意志不是神圣

《淮南子·齐俗训》:“天下是非无所定,世各是其是,而非其所非。”因此,“忤于我,未必不合于人也;合于我,未必不非于俗也。”刘安在这里告诉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的人,不能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在《主术训》中,说得更为清楚:“是非之所在,不可以贵贱尊卑论也。”

(二)否定君主的“人治”

战国以来,逐渐形成了君主的意志即是法律的观念。西汉前期,一些耿直的官僚就抵制过皇帝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的行为。廷尉张汤则看皇帝的好恶而决定刑罚的严酷与否。这种政治是君主专制必然的衍生物。《淮南子》提出了与此相悖的观点。

1、法产生于社会生活

《淮南子·主术训》:“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它的作用是什么?《道应训》说:“法度者,所以论民俗而节缓急也。”这些论述可以对照一下恩格斯《论住宅问题》的观点。“在社会发展某种很低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生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囊括起来,……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注:刘安称“民俗”),后来便成为法律。”[4](P599)刘安在2000多年前,做出了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相似的观点,说明他和他的合作者认真地研究了“先王”(古代)的历史,否定了法律是皇帝承天之命的制度化,从另一个角度否定了君主专制。

2、法是治国的准绳

《淮南子·泰族训》说:“法者,治之具也,而非所以为治也。”《主术训》说:“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法律是治国的工具,人君治国就如用规矩准绳制作各种物件的匠人,自已在劳作中必须照规矩办事。法律又是国君驾驭臣下的工具,管束文武百官不能随心所欲。“故法律度量者,人主之所以执下,释下而不用,是犹无辔衡而驰也”(《主术训》)。换言之,国君必须依法治国,不能任意妄为,《法术训》把这叫做“自是”,也就是说“法籍礼仪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又说:“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维护法律作为职责的机关——公众权力,即国家。”刘安的观点,作为国家象征的君主,其职责是“维护法律”,如果做不到这点,就会亡国,“所谓亡国,非无君也,无法也。”

3、君主应带头守法

《淮南子·说林训》:“道德可常,权不可常”。守法也是一种道德。刘安引述孔子所说,指出已身正,才能正人。“是故人主之立法,先自为检式仪表,故令行于天下”。怎样达到它呢?《法术训》说:“故有道之主,灭想去意,清虚以待,不代之言,不夺之事,循名责实,使有司任而弗诏,责而弗教。……”即不放纵欲望,不专制自为。汲黯说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武帝大怒,“变色而罢朝”[1](P2317)。刘安如此论述,岂有不使武帝耿耿于怀的。

(三)另一种指导思想

春秋战国以来,华夏各民族共同活动的地理区域渐趋稳定,共同的经济基础(封建关系)渐渐成为主导。到了秦代,共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小篆、隶书)也已形成。汉代则是反映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共同文化基本成型的时期。

诸子百家学说及其争鸣使我们清楚地感受到华夏民族文化诸多基础性的要素融为一体的基本趋势。秦的几代国君,以法家学说为指导,完成了华夏国家的大一统。汉代及以后历代指责秦始皇以严刑苛法治国,导致国家速亡,实质是说明单靠法家学说不能适应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改进并完善。西汉时期继承的历史遗产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秦始皇所开创,西汉刘氏王朝所继承的统一的封建专制国家,它确立了刘氏皇帝在政治军事上的统治地位,亟需一个为它服务的思想体系,从“天人合一”的角度来“证明”它的合理性。这一工程由专制皇帝利用主导性的国家权力(中央朝廷)来进行。另一方面是战国时发展到极端的诸侯并立,体现了华夏国家多民族和不同地区的差异,即《淮南子》所说的“绝国殊俗”。但列国并立并不是目的,而是由谁统一(当皇帝)的争夺过程,西汉初的异姓王,文帝后的同姓王,“七国之乱”后的淮南王国代表了这一传统,它是历史留给西汉王朝的一种惰性。当年项羽见到秦始皇的銮驾时说“彼可取而代也”就是这种惰性在某些代表人物心理的反映,《淮南子》曲折地反映了刘安的这种心理诉求。

刘安等认为,诸子百家产生于不同地区,受不同地区经济社会的影响。《淮南子·要略》说,他与他的门客“上考之天,下揆之地,中通诸理”而加以批判扬弃,“总要举凡,剖判纯朴,考究大宗”,探求“纪纲道德,经纬人事”的准则。司马迁写《史记》,自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是“纯学术”的。刘安则不然,“若刘氏之书,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要略》)是他统治一个王朝的指导思想。刘安组织人员著《淮南子》,不是“纯学术”;汉武帝读《淮南子》也不是“纯学术”的。以反对“独尊儒术”与否来表达他们的分歧,是远远不够的,《淮南子》表述了对现存的专制皇权国家的看法,也论述了自己对专制皇权国家的另一种构想,在字里行间传达出一种讯息:如果××来当皇帝,将会如何,如何,……。秦及西汉前期专制皇帝的国家模式刚刚建立,出现这种想法本来不足为奇,刘安的祖父(刘邦)见到秦始皇的仪仗就说过“大丈夫当如是耶!”刚登上帝位的青年刘彻自然不能接受这种思想,再把这些观点与刘安一家祖孙三代的身世联系起来,“爱秘之”这种态度暗藏了深深的戒备。

刘安在《淮南子》中表达的是对专制主义皇权思想的叛逆,也是他与汉武帝的根本分歧。

三、“淮南狱”是文字狱

刘长自杀时刘安才6岁,下面还有3个弟弟,以叛王之子的身分在家待罪两年,孤儿寡母还要承受当时沉重的社会压力,生活与精神的凄苦可想而知。8岁封侯,16岁继承淮南王爵,前154年(26岁)参加七国之乱,侥幸免于刑罚。刘安与皇帝的矛盾有与一般同姓王相同的共性,也有祖母冤死,父亲绝食,本人待罪,三代积累而成的怨恨。因此,刘安在刘氏皇族中,自已愤愤不平,别人处处戒备,使他不从专制皇帝及其朝廷的角度,也不从一般同姓王的角度;不是以皇帝为主体,自上而下地考察社会,设计专制主义皇权国家的建构,而是从皇族“另类”的地位出发,自下而上地考察与设计各类问题,还自觉不自觉地发泄一些胸中的郁积。东晋葛洪在《西京杂记》中说《淮南子》“字中皆挟风霜”是有道理的。

淮南王刘安的都城寿春,为春秋战国时中原东南人文荟萃之地,又是晚楚文化中心。为刘安养士与治学提供了客观条件。这一时期(前164-前122)诸侯王国在经济、政治、军事方面还有相对的独立性,中央王朝的专制对这些王国还没占居主导地位,尤其如淮南王国,自汉兴以来就没有直属中央。正因此而远离“窦太后掌权”,刘安才可能在这里大规模养士,为各家发表“轻薄”的言论提供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从这意义上说,淮南王国继承了战国百家争鸣的遗风,突破了秦以来厉行的思想专制,是汉王朝思想专制的“空白”地区。

西汉前期用心于学术的诸侯王不止刘安一个。汉初有刘邦的四弟刘交(楚元王)好书,多才艺。秦时就受《诗》于荀况门人,精通《诗经》并自成一派,他在位时,同姓王与皇帝的矛盾还没显现。另一个是景帝的儿子刘德,前155年受封为河间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事多方面的学术活动,“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招引大批门客,“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而来”,以主要精力收集先秦典籍,他在皇帝前做事循规蹈矩,说话“得事之中”,死于前130年,武帝赐给他谥号为“献”意思是聪明而识时务。班固特地将他与刘安比较,说刘安“所招致率多浮辩[1](P2410)”,相比刘德,刘安就很不聪明,很不识时务了。

武帝对《内篇》“秘之”是暂时的。公元前135,窦太后死,皇帝亲政,想“秘之”也不可能了。同年,刘安公然反对出兵讨伐闽越,招来武帝的严厉训斥,叔侄俩热络的面纱揭去了。前127,刘安52岁,武帝赐给几杖,让他在家“养衰老”。据《史记》与《汉书》的记述,刘安从此在王国专心筹措对皇帝的叛乱活动。

汉武帝在诏书中,历数刘安兄弟的罪状是“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1](P174)。胶西王刘端等罗列刘安的罪状是“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背叛宗亩,妄作妖言。”[1](P2152)武帝说的“修文学”,“怵(引诱、诱惑)于邪说”,刘端等所“告发”的“行邪僻,有诈伪心”,“营惑百姓,妄作妖言”,都是言论、文字表达出来的思想罪。班固说,淮南狱一开始,汉朝廷就将刘安的门客数千人捕杀了(又说杀了数万人),在西汉王朝前期加强专制主义皇权的过程中,尤其在景帝朝及武帝初期,刘安及其门客通过言论与文字发表了另一类关于专制主义皇权的构想,它们不同于主流思想(如班固所说“轻薄”,“浮辩”),与刘安祖孙三代与皇帝的纠葛牵绊在一起,于是就成了置他于叛逆的“罪状”,主要罪证自然就是《内篇》(淮南子)。

再分析武帝组织的审理淮南狱的班子。领衔者是丞相公孙弘,刘长所杀审食其的孙子是他的好朋友。廷尉张汤及御史中丞咸宣,两人是著名酷吏,“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1](P3661)治淮南狱专从文字中穿凿附会罗织罪名。这个班子中还有个重要成员刘德,是楚元王刘交的重孙,“修黄老术,有智略”,武帝称之为“千里驹”,他主要主持对刘安著作的审查。他的儿子刘向还看到过一些刘安的著作。武帝还指派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持斧铖代表皇帝,以《春秋》大义审理淮南狱。东汉末年学者高诱说,他“睹时人少为《淮南》者,惧遂凌迟”。200多年后,“淮南狱”的惨烈,还使学者不敢阅读或研究《淮南子》,以致这部著作面临湮没的危险。从这个角度说,“淮南狱”又是两千多年前的文字狱。

两千多年过去了,我们仍然感谢刘安及其合作者,因为他们为我们留下了中华民族专制主义皇权国家形成时期,关于统一国家的政权与法制的另一种思想,这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淮南子》作为一座学术丰碑的不朽内涵,永恒所在。

注释:

①《淮南子·天文训》(A)“……中央曰钧天。……东方曰苍天。……东北方曰变天。……北方曰玄天。……西北方曰幽天,……西方曰颢天,……西南方曰朱天。……南方曰炎天。……东南方曰阳天,……”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牟钟鉴.淮南子译注(序)[A].淮南子译注[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

[3]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恩格斯.论住宅问题[A].马恩文选两卷集(第一卷)[M].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4.

Huainanzi:Treason against Authoritative Royalty——Restatement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s in Huainanzi

YAO Zhi-zhong
(WestAnhuiUniversity,Lu’an237012,China)

Earlier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the Court tried hard to strengthen and deify its authoritative royalty by annihilating princes’power with different surnames and weakening the princes’power of the same surname.The book Huainanzi put forward a state theory and thoughts of legislation different from the mainstream society at that time from a special perspective,which was considered as a treason by the emperor.As a result,a violent Literary Inquisition was created.

Huang & Lao’Nothing-Done Thoughts;King’s power given by God;Neipian;Literary Inquisition

B234.4

A

1009-9735(2011)01-0038-06

2010-12-20

姚治中(1936-),男,浙江兰溪人,皖西学院历史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皖西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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