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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的侦查羁押问题

2011-08-15程喜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程喜

(云南省边防总队普洱支队,云南普洱665000)

论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的侦查羁押问题

程喜

(云南省边防总队普洱支队,云南普洱665000)

保外就医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重病犯人采取的一种特殊服刑方式,其对象一般是患疾病,难以在监狱里生活,随时有生命危险或行动不便的人。保外就医服刑犯在监狱外重新犯罪,应数罪并罚,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此类犯人开展侦查和收押存在非常大的实际困难与阻力,法律法规的不明确给该类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阻力。立法上应明确收押监管主体,明确撤销保外就医的标准程序,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外就医的执行的监督管理。

保外就医;重新犯罪;羁押;侦查;对策

一、案情来源

2010年8月21日14时许,某市公安边防部门执勤人员公开查缉毒品时,在一辆由景洪开往普洱的出租车上查获毒品2900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8月22日,侦查人员将唐某送至发案地县看守所办理收押,看守所在入所前体检时发现唐某左侧颅骨部分缺损,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书面通知侦查部门对该唐某不予收押。后查明唐某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刑,执行刑罚期间,2008年12月15日云南某监狱以颅脑外伤为由批准对唐某保外就医,作案时其尚在保外就医期间(决定保外就医一年,后又批准延长一年)。

针对此特殊情况,办案部门立即函告唐某服刑监狱,并同时向县政法委员会报告。监狱答复对该类保外就医期间实施的重大案件以发案地公安机关侦查与羁押为由,拒绝对唐某收监;发案地县政法委召集公、检、法三机关研究后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随即“依法”对保外就医期间涉嫌运输毒品的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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