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型期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2011-08-15李旭辉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监督
李旭辉
(晋中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室,山西 榆次 030600)
中国转型期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李旭辉
(晋中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室,山西 榆次 030600)
目前我国正处于腐败的高发期,而这种腐败的最大特点就是转型期腐败。转型期腐败的发生有三个产生因素:腐败机会、腐败动机、公共权力过大,同时存在监督机制不到位的制约。
腐败机会;腐败动机;公共权力;监督机制
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社会就一直处于深刻的转型过程之中——即社会转型期,也就是说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社会结构变动、社会形态变迁这样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人们的物质利益欲望被全面地调动起来,此时,一方面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当迅速,另一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价值观念还未定型,健全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还未形成,于是这一阶段的腐败现象就处于“易发”、“多发”和“高发”阶段。也正是由于我国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使得我国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一个最大的特征——转型期腐败。
以2010年为例,全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9 621件,结案139 482件,处分146 5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9 527人,给予政纪处分38 670人,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 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1],人数较之前一年又有所增长。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腐败成为我党目前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而反腐的前提就是必须抓住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具体原因制定相应的反腐政策、措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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