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黔东南集体林区产权改革
2011-08-15刘国忠
中国房地产业 2011年3期
刘国忠
(贵州省黔东南州林业局)
浅谈黔东南集体林区产权改革
刘国忠
(贵州省黔东南州林业局)
长期以来, 集体林区林业所有制关系变动频繁, 山林权属不稳定, 林业利益分配结构扭曲, 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受挫, 致使森林资源面临危机。鉴于此,我们应该在围绕集体林区体制改革这个主题上, 抓住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个“ 牛鼻子”,以核发林权证为核心, 股权证为基础的林业产权管理体系, 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生态建设新机制,实现了集体林区产权制度的改革。
集体林区;产权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
黔东南州是全国重点集体林区之一, 是原林业部确认的用材林基地区, 也是贵州省重点林区。该州发展林业得天独厚。但由于对集体林区的特点认识不足, 套用天然林林区、国有林区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林业权益不能象农业权益那样直接, 受益主体模糊。新中国成立后近30 年来林业政策多变, 林业所有制关系变动频繁, 山林权属很不稳定。林业结构单一, 林木价值得不到合理体现, 林业利益分配结构被扭曲。林业经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实行统造、统管、统采、统销、统一分配, 生产“ 大呼隆” , 分配“ 大锅饭” , 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受挫。在“ 三山变一山”的影响下, 片面地、机械地把农业大包干的经验移植到林业上来, 实行山林分户经营, 出现了“ 一山多主, 一主多山” , 结果是分光、砍光, 分而不治, 严重复荒, 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且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特点, 加之对林业投入微乎其微,致使集体林区的森林资源越采越少, 林木越采越小, 林区人民越来越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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