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记者的职业道德
2011-08-15□王军
中国地市报人 2011年5期
关键词:素质
□王 军
(延边日报社,吉林 延边 133000)
也谈记者的职业道德
□王 军
(延边日报社,吉林 延边 13300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人们的社会价值观越来越复杂。怎样引导新闻工作者正确认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树立正确的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是调整新闻工作者之间以及新闻工作者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的总和,它是在特定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决定着新闻事业的走向,作为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必需讲究职业道德素质,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更好的发挥出新闻报道主力军的作用。新闻记者的职业守则,最初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开始系统编纂。各国的新闻职业守则在形式和范围上各有不同。
纵观历史,国外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问题提出时间比我们要早一些。很明确的一次是在1874年,当时瑞典舆论家联谊会成立,这个组织是由当时各报的主编、主笔组成的。它强调要提供正确的消息给读者,同时新闻和意见必须要明确地划分,新闻是新闻,评论是评论,意见是意见,这可以说是我们对职业道德问题最早见诸文字的规范。再有就是1908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的院长威廉斯博士公布了《记者守则》八条。他在里面强调了一点:新闻媒介要为大众服务,要坚持一个超然的地位,就是永远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介入社会生活,用平静、客观的笔触去描写你所看到的新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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