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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来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追求民主的历程

2011-08-15杨爱珍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民主党派民主中国共产党

杨爱珍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2011年1月30日,胡锦涛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起点在哪里?就是民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同心同行追求民主,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三个时期。在这三个时期中,追求的方式有所不同,过程中也有曲折,但目标并没有改变。

一、新民主主义时期对民主的追求

展开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图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能够携起手来的纽带就是为民主而奋斗。

(一)以民主的理念指导政党的行动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使民主能够在中国落根开花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孜孜以求的追求。

1922年,中共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中提出其最低纲领为:“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1]1936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又发出《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郑重宣言:“赞助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2]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这两个阶段中,中共的《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经常整版的开展关于民主的讨论。比如新华日报发表的《没有民主一切都是粉饰》、(1945年2月12日)《民主是生命的活力》等。随着讨论的深入,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36年9月中旬,毛泽东在与斯诺的谈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关于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具体主张,毛泽东设想,这个民主共和国是一个有国会的代议制政府,它建立在普遍的、没有任何财产、社会地位、教育程度和性别限制的选举基础上。并昭告天下:民主政治是中国革命历史的要求之一。辛亥革命以后,三十年以来,国内一切政治运动,都是围绕两个核心,一是民族独立,一是民主政治。这是全国人民之需要的。为了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毛泽东明确表示:“我们不怕美国民主的影响,而且欢迎它。”并信心百倍地指出:“总有一天,中国人会认真对待民主政治的。”[3]站在民主政治发展的战略高度,认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又对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政权构成形式作了构画,指出未来应该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

民主党派以民主为旗帜,他们的各自章程中贯穿了民主精神,体现党派对民主追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行动纲领指出:“本会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中国为最高理想”。[4]中国民主同盟的纲领草案中指出:“民主国家以人民为主人,国家之目的在谋人民公共之福利,其主权属于人民全体”。[5]民盟主席张澜则明确指出:“我们的中心主张,如前所说,一向就是民主、团结、抗战三层。而尤其以民主一层为中心的中心。因为我们相信,中国如不实行民主,任何政治问题,党派问题……必都不能圆满解决”。[6]民主建国会的政纲开宗明义:“建国之最高理想,为民有、民治、民享。我人认定民治实为其中心。必须政治民主,才是贯彻民有,才能实现民享”。[7]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都在其政纲中高扬民主的旗帜,表明本党派的成立就是为在中国实现民主而奋斗。各党派还对怎样实现民主提出具体的要求。有党派提出要发挥民主精神。所谓民主精神,第一是容忍,第二是互让,第三是妥协。[8]指出:“要实现民主政治,必须取消现行的保甲制度。保甲制度,乃是封建制度的残余。”[9]

(二)以行动实践对民主的追求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民主追求。

第一,营造平等自由的环境,把争取民主作为完成统一战线建立的“中心一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一直在奋斗着。由于处在战争环境中,中共的民主实践没有很好的空间展开。但随着国共内战的停止和抗日根据地的普遍建立,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实践有了很好的展开。追求民主,建设平等自由的环境是相当重要的。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洋溢的平等自由的气氛,令人难忘。到过延安的都眷恋不舍,没有到过延安的无不心向往之。首先,官民一致。著名侨领陈嘉庚访问延安后心旷神怡,归来发表观感:县长是民选,官吏如贪污50元革职……犯者无情面袒护优容。公务员每月薪水5元,虽毛主席夫人、朱总司令夫人,亦须有职务工作方可领5元零用。国民党新编第一军中将参议续范亭赞誉延安情况是:“少骑公马多徒步,不要随从来照护,携带两个冷馍馍,一天开会好几处。”当时的司令员是“时人未识将军面,朴素浑如田舍翁。”其次,政事公开,人民有一定的知情权。政府对于各种重大事项,都以各种形式发动民众讨论,民众经过行政会议,或者其他的方法,可以自由向政府提出他们的意见,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是非常平民化,一些民选的县长常常一个人到行政统辖下的各个村庄散步,与民众唠嗑,了解民意。

第二,颁布“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11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作为代表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民意的立法机构,通过公布施行“人权保障条例”(同年12月10日在山东《大众日报》公开发表),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人权保障方面的条例,就是用当今民主与法制的眼光来审视这个条例,亦无陈旧或缺憾之感。一年之后,陕甘宁边区行政公署、晋西北临时参议会和山东勃海行政公署陆续发表了类似内容的法规。综合这些条例,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之权”;“人民之身体、财产以及其他一切之合法自由权利,非有法令的根据,任何部队、机关、团体及群众武装不得任意侵犯”;“审讯人员应郑重和蔼,尽量使其自由陈述,并详记笔录”等等。人权保障条例的颁布并实施,不但保证了农民的人权、地权、财权、也保护了地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三三制”政权。说到底,离开了政权,民主就像空中楼阁。所以建立民主政权,创制民主制度是最重要的。1940年,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中,明确提出了“三三制”的原则作为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具体措施,以民主为主题,实施新型的政治制度。“三三制”政权规定,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三三制”是以民主为轴心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其政权结构是以共产党领导为前提,并包容多党多派的多元成分而组成的。要有包涵同中之异的度量,和发现异中之同的见解,要有驾御一切的远见,才能取得一切的赞成。然而一切都归宗于一点:民主习惯,遵守决议,不以私害公。[10]“三三制”政权体现的民主内涵包括:(1)民主选举。陕甘宁采取了无差别的民主选举。在一些人口比较分散的地区,设制流动箱,由选民委员会背箱一家一户送票收票,不识字的采取画圈、画点、投豆等方法。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都是人民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2)民主合作。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参加“三三制”政权的各党派在政治上、法律上完全平等。边区政府是由边区参议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出来的。边区参议员,当中也有许多非共产党员,有国民党员,有地主绅商的代表,有回族、蒙族少数民族的代表等等,他们又是从边区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党派,以及各种不同信仰的人民中,经过由下而上选举出来的。在参议会上,参议员们和衷共济,不仅批评政府的工作,并且通过了许多议案,交给政府去做,还选举出参议会常驻委员,在参议会闭会的时候来监督政府。常驻委员有九个人,其中只有三个人是共产党员。(3)民主政府。在“三三制”政权中,由于多党派参与,不但政府的领导权力得到有效监督,而且真正做到了国家大事由各党各派共同负责,在更大意义上表达了民众的意见。

第四,发动宪政运动。1939年至1945年间,民主党派在国民党统治区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宪政运动。这一时期的宪政运动的目标是在争取民主的同时产生一部真正的宪法。在这一时期,民主党派在各地召开了宪政座谈会,建立宪政促进会。各民主党派从1939年10月至1940年3月,先后召开了8次宪政问题座谈会,对宪法草案的研究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又称期成会修正案),对五权宪法论中关于“人民有权,权能分治”的原则予以充实、丰富和发展。“期成会修正案”体现了民主党派对中国宪政模式的设计。中国共产党积极加入民主宪政运动,并在延安筹建了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中共参政员吴玉章、董必武与民主党派对有关民主宪政中的宪法草案等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在民主宪政运动中,民主党派在争取民主的征途中与中共有了相遇、相知,开始了同向、同行的历程。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中共与民主党派为了在中国实现民主而作的努力是举不胜举,如毛泽东与黄炎培关于“民主的新路——人民监督政府”的窑洞对话、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民主党派在上海发动的“人民不死、民主万岁”的两次民主浪潮、“李、闻事件”等等。为了“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中共与民主党派为了实现民主甘愿抛头颅、洒热血。

在时间的轴线上排列起来的政党思想的阐述和政党行动的足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民主的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携手共进的重要纽带。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追求民主过程中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携手探索怎样更好地实现民主。正如黄炎培所说,中国是一所新建的大厦。这一所大厦,是钢骨水泥的许多柱子撑起来的。大厦有五个门,每个门上有两个大字,分别是“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中国共产党铭记着“实现民主好处多”的硬道理,着手从国家制度、人民管理等方面推进民主。

(一)在建设国家民主制度上的政党合作

民主是一种观念、是一种方法,但更重要的是一种制度。推进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要建立民主制度。中共与民主党派非常重视用民主制度来建设国家、巩固新生的政权。我们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首先,多党合作制度初步形成。毛泽东坚定认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9月30日,新政治协商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等,新中国成立,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府中担任了领导职务,以政权为载体实现了政党之间合作,党合作制度初步建立。民盟的张澜对此有深刻的认识:“用政治协商的方式,建立人民自己的政权,组织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新的政治制度,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现有制度。有了这样一个政治制度。中国人民一定能够建立我们的新国家和新社会。”[11]这种崭新的政党制度既满足了超大社会对一个强有力的核心领导的需要,又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实现政党制度的结构多元层次,扩大参政议政的渠道,促进政治民主化。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经过长期讨论,并吸纳了民主党派的很多宝贵意见,于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共1226人,其中共产党员668人,占54.48%。非中共人士558人,占45.52%。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这次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民主方法,使宪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为实现人民的政治解放与经济解放的相结合、人民权力与国家权力的相结合,致力于一系列的国家大法的制定,从具体的土地法、婚姻法到根本大法的制定和颁布,表明了我国民主制度在逐步确立和完善之中。

(二)为走出“历史周期率”探索“民主新路”

“绝对的权力可能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就是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民主的缺失。中国共产党很重视民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很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推进民主建设的难度。毛泽东曾谈到,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比较薄弱。这种现象反映到党内,就产生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因此,毛泽东真诚地认为,共产党是真心实意想把国事办好,但是我们的毛病还很多。我们不怕说出自己的毛病,我们一定要改正自己的毛病。我们要加强党内教育来清除这些毛病,我们还要经过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来清除这些毛病。这样的内外夹攻,才能把我们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国事真正办好。[12]中共执政后,更迫切想寻找一条“民主新路”来防止权力的越轨。1956年,中共的八大进行差额选举和自由批评等、多党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的对本党的纲领作了新的修改等等,都表明中共在探索“民主新路”过程中,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和参与。

诚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实现民主的途径等有成功的经验,更有深刻的教训。1957年后,我们党在民主问题上走了一段曲折的路。毛泽东在探索“人民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过程中强调了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实现民众的直接参与。他说,我们是爱好大民主的,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13]多次强调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人民的权利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毛泽东把“大民主”作为实现“民主新路”的最佳途径,认为只有相信和依靠群众,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道理是对的,但忽略了依靠制度的运作,这种“大民主”只能造成无序状态,反而羁绊了民主的发展。民主党派对这种“大民主”提出了批评。上个世纪50年代,民主党派对政协会议形式和内容提出中肯的意见,认为政协应该向党和政府提出政策方针的建议,而不是一个座谈会的组织。并在1972年10月,周世钊向毛泽东提交了由民盟几位老前辈要求结束“文革”这种“大民主”运动的信,信中要求广开言路等。民主党派用行动表明了“同心同德”的肝胆相照。

三、改革开放时期打开了民主之路的新境界

1978年,中国跨入一个新的时期,摆在中共面前的是怎样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胡锦涛进一步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中共致力于推进民主的发展,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全身心投入。

(一)建立健全国家政治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反思了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认为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民主。要“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事业的顺利发展。”[14]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在推进民主进程的曲折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法律与制度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应该看到,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政治制度只是初步建立,但是不健全的。比如1954年虽然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1957年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常陷入尴尬的境地。比如“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往往不提请人代会审查批准就执行。1966年7月7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后,长达八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没有举行过人代会。多党合作制度同样如此。在改革开放前,只是形成了多党合作格局,并没有相关的制度加以规范。改革开放后,中共提出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首要之举就是建立健全我国的政治制度。

第一,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民主党派合作,执政党和参政党着手在国家政治层面推进民主化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党派、人大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中共一起推进了人大在以下几方面的民主发展:(1)改革选举制度,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做到“同票同权”。同时实行了差额选举。(2)健全人大组织体系。根据民主发展的需要,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等。(3)完善议事适度,实现民主决策。如对三峡工程上马问题的讨论,相当多的民主党派成员反对,方案一再修改才得以通过。(4)增加监督实效,强调发挥质询功能。人大真正从“橡皮图章”向“钢图章”转变,增加这方面的功能是民主发展很大的变量。目前,已经有广东等地的人大对政府以及任命的官员以票决的形式予以否决。改变了“人大举举手”的既定模式。特别是2006年提出要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作为推进中国民主新途径的举措,是可行和可贵的。

第二,正式确立多党合作制度。1949年形成的多党合作,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一种格局。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和1966年开始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又对没有制度保障的多党合作格局造成极大的冲击。改革开放后,中共与民主党派精诚合作共同推进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1982年多党合作的“八字方针”发展成“十六字方针”,其内涵的确定,就是民主党派与中共协商的结果。1989年,多党合作制度正式以1989 [14]号文件的形式公布于众,并相应的建立了一系列的机制。1993年,多党合作制度正式进入我国宪法,这是我国政党制度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其中凝聚了民主党派不懈的努力。民建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有理有据的材料上书给中共中央,获得了中共的支持。进入新千年后,中共与民主党派进行多次协商,民主党派提出许多中肯和尖锐的意见,终于在 2005年颁布了中发2005[5]号文件,对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极重要的推进作用。

第三,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解决民族问题独创性的制度。经过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周年的努力,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很好地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相结合,既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又发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

第四,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主、自由、人权,核心的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除了依靠国家政权实现以外,基层民主的状况也非常重要。发展基层民主,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的制度性选择。正如列宁所指出,委托人民“代表”在代表机关中实行民主是不够的。2007年中共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把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结合起来。把多数人的要求和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有机的结合起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城区民主政治建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等正在有序的展开。

(二)实现全方位的民主推进

实现全方位的民主推进,首先推进的是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包括执政党党内民主和民主党派的党内民主。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发展的经验教训,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基础上,重新启动党内民主建设并卓有成效。中共依靠制度建设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起点,不断建立和健全党的民主制度体系。比如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在制度建设中,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了新的发展,把重心开始移向民主,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其次,提出“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全体党员是党内的主体,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员。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制度;三是发展成员考核培养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五是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在民主党派制度建设中,各党派于2007年都修改了章程,其中重要的一项是把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写入章程,建立了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目的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发扬民主、严肃纪律、维护团结,加强团结。当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在各民主党派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各民主党派都表示要积极探索规律性,开好步、把好度,出经验。在推进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升了党际合作的民主。

其次,推进了社会民主建设。其中网络民主发展势头正健,如网络问政、网络监督等等。这是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新形式,是非常可贵的民主形式的发展。同时,为了对权力更好的进行监督,顶层设计,各层面衔接的民主监督体系正在形成,权力运行逐步走向公开化和透明化。

纵观90年的风雨历程,中国共产党揭橥民主的大旗,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探索和努力,民主党派积极配合,肝胆相照,同心、同德、同向、同行。90年的民主发展的生动图景,不但印证了中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也印证了中共与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友谊。

四、90年追求中国民主的启示

(一)必须在坚持走中国的民主发展的同时,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人类民主发展的优秀成果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式民主发展的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共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就认识到,我们对别人已经试验过的制度,都愿平心静气的取其所长,弃其所短,以创造一种中国的民主。中国共产党从民国初年议会制的失败、世界上一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民主而导致国家走向衰弱,社会动荡的现实中也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样要以开放的态度学习世界人类民主发展的优秀成果,对人类民主发展中规律性的东西要有敬畏之心,敢于学习,善于学习。

(二)充分估计封建主义意识的危害

邓小平多次提醒中国共产党,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必须清醒地看到封建主义意识对社会政治生活各方面的影响还很深,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民主党派有的成员在进行民主监督中总是要以“胆量”与执政党地方领导的“肚量”进行比较后才提出合乎尺度的批评,这也是民主不够充分的表现,其根源还是封建主义意识在起作用。因此,要以更大勇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携手破除封建主义的坚冰,民主的航船才能乘风破浪驶向新的彼岸。

(三)民主要有序发展,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有序发展的民主才是好东西。有序发展有两层含义。一是民主必须与法制相伴而行。二是民主发展要循序渐进,不能脱离现实环境拔苗助长。所以民主的推进要与民主的建设相辅相成。

[1]中共中央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学习文献简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内部发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35.

[2]王双梅.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探索.中共党史研究[J].1993,6.

[3][4]参考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10、809.

[5][6][7][8][9][11]钱丘牧等.民主革命时期的民主党派(第二辑)[M].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124、212、383、289、578、222.

[10]谢觉哉.三三制的理论与实际[N].解放日报,1942—3—26.

[12]朱地.1957:大转弯之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14.

[1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23.

[1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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