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发展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2011-08-15吴一裕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1期
吴一裕
(宁波大学 浙江 宁波 31521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着神州大地,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加。虽然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在东部沿海的某些经济新发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于中等发达国家,这些地区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经济的新发展归功于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起基础作用的经济运行方式,即市场经济,这是当今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方式。它一方面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影响了生活在这些地区的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逐渐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新的生活方式,从本质上说,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是与法治理念紧密相连的。因此,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适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并将其写入宪法中。要实现法治国家这个宏伟目标,就必须培养整个社会中公民的法律意识,而要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对法律意识的影响作用。本文从经济的新发展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之间的紧密联系入手,探索经济的发展对公民形成自觉法律意识的影响及意义,并将形成自觉的法律意识看作是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生活形态的关键。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分析
法律意识问题是法理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也是构建整个国家法治状态的关键性内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