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消防部队跨区域地震救援预案
2011-08-15郑林
中国应急救援 2011年4期
关键词:区域
郑 林
为切实做好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科学高效指挥全省消防部队跨区域救援行动,完成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任务职责,近日,青海省消防总队结合玉树抗震救灾、格尔木抗洪抢险和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增援的实战经验,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跨区域地震救援预案》对在全省境内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如何实施救援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预案》对实施跨区域救援的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增援力量组成、力量调动、战勤保障、行动纪律、行动要求、搜救队人员构成和职责、器材装备配备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和要求。
按照《预案》,凡在青海省境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地震(地质)灾害和大规模建筑倒塌事件,灾害发生地的辖区消防支队应在第一时间调派本部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并及时向总队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提出增援请求,总队在接报后立即启动跨区域救援预案,下达跨区增援命令,灾情发生后15分钟内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告灾情发展及救援部署情况,根据灾情提出跨区域增援请求,并保持每小时续报一次情况信息。增援力量的组建应以快速有效、建制组合为原则,以支队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现有人员、装备情况组建轻、重型搜救队,力量调度按照“最快为先、区域优先”的原则及灾情实际需要,统一下达调动命令。接到调动命令后,参加增援的第一编成力量要在2小时内在指定区域集结完毕,第二编成力量要在4小时内在指定区域集结完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