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2011-08-15冯春存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 2011年17期
冯春存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人民医院,云南 昆明 650236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由于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寄生虫等有害物质,这些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好,既传播疾病,又污染环境[1]。因此,作为医院,我们完全有责任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真正达到保护环境,减少医源性感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笔者作为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现就2003年以来我院在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中、从不规范到逐步完善的几点体会归纳如下。
1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历程及现状
1.1 组织机构方面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与国家环保总局相继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及《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院长 (法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对医疗废物管理从组织机构到应急预案,从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及暂贮地均有详尽要求并制定相关制度。在《条例》施行初期,医院从人员组织、制度建设、检查监督等虽有制度但没有足够重视,从分类包装、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全过程医院对科室没有明确要求和具体规范,科室做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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