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兵“五要”
2011-08-15靳旭林
政工学刊 2011年5期
●靳旭林
关爱士兵一直是中国军旅文化中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在新世纪新阶段,由于军队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兵员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爱兵的内涵和外延也被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我们在爱兵的内容和形式上也应与时俱进,重点把握“五要”。
一要尊重士兵。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有五种最基本的需要,其中获得尊重的需要排在第四位,可以说是一种较高层次的需要。随着我军兵员结构的变化,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走进军营,他们思想观念新、民主意识强,获得尊重的愿望更为强烈。这就要求带兵人必须把尊重士兵作为一种修养和品格来塑造,真正把士兵当作连队建设的主人,努力做到“六个尊重”,即尊重士兵的人格,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尊重士兵的感情,尊重士兵的生活习惯,尊重士兵的爱好,尊重士兵的自尊心。在尊重士兵的人格上,应当做到“三不”、“三尊重”。“三不”是指不打骂、不体罚、不侮辱。“三尊重”是指尊重士兵的出身,不论其家庭、亲人的社会地位、贫富情况,都必须一视同仁;尊重士兵的隐私,不扩散和利用隐私打击士兵,不嘲笑士兵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尊重士兵的通信自由,不索看他们的私人信件和扩散通信内容,更不得私拆他们的信件。
二要深知士兵。带兵必先知兵,知之愈深,爱之愈切。知兵的方法有很多,一是在“五同”中知兵。这“五同”是指同吃、同住、同操课、同劳动、同娱乐。一些带兵人在实践中还总结出了“十看”、“十个弄清”、“五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