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质量对自主创新能力影响的分析
2011-08-15高鹭华
科学之友 2011年9期
高鹭华
(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北京 100033)
1 自主创新能力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明确规定上市公司R&D信息披露规范,提出在无形资产核算中新增加“研发支出”一级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对“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2007年我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董事会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技术创新情况、公司的研发投入、自主创新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的影响等与研发相关的信息。因此,通过企业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水平,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自1999年开始,信息披露质量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学者们对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性、与公司股票流通的相关性、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文章通过信息披露质量与自主创新能力相关性研究,希望进一步丰富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性研究成果。
2 信息披露质量与自主创新能力相关性研究综述
目前,我国还没有具体关于信息披露质量与自主创新相关性的研究文章。随着上市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陆续对本公司与自主创新能力相关的信息进行了披露,如智力资本的信息披露、R&D的信息披露以及专利信息的披露等,这些信息的披露,大大丰富了信息披露的内容,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满足了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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