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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魂归来青山伴——追记淳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任科员洪有忠

2011-08-15撰文周卫青邹楚环

浙江林业 2011年8期

□撰文/周卫青 邹楚环

让我们把时间定格在2010年11月29日这天的早晨,淳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任科员洪有忠照例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几十年如一日,每天早上,洪有忠都是在同事们来之前,悄悄地把办公室里里外外拖干净,给每个水瓶灌满开水。而这一天,同事们来时发现老洪身体不适。后来,在同事们的劝告下,老洪才去了医院。谁都没想到,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2011年1月24日,洪有忠因患癌症医治无效,永别了这个世界,享年58岁。生前,洪有忠曾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嘉奖,2010年还被评为党员积极分子。

一身正气,守住万山青葱

20世纪90年代初,淳安县境内盗伐国有森林木材的违法行为猖獗,往往是几十人“组团”到岛上、山上盗伐树木。当时,作为开发公司派出所所长的洪有忠为了压住这股歪风邪气,亲自带着所里的年轻干警,拿着手电筒,摇着小船,在黑夜里一个岛、一座山头地排查,最终抓获了以叶某、童某等为首的多个盗伐团伙。叶某不断委托人跟洪有忠打招呼、求情,都被洪有忠严词拒绝。为此,童某还曾扬言,要狠狠报复洪有忠一家人。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所里当时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洪有忠却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要怕,有我在!’他的这种镇定和正气,给了我们信心。就这样,我们顶着很大的压力,一边搜集证据,一边通过法律起诉。”当时与洪有忠一起办案的汪建生回忆说。在洪有忠及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以叶某、童某等为首的几个盗伐团伙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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