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林业“十一五”喜事多
2011-08-15撰文翁伟丽徐肇友
浙江林业 2011年7期
□撰文/翁伟丽徐肇友
“十一五”期间,龙泉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林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喜事不断。
喜事之一: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2009年12月,龙泉市获得“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龙泉市是省内继临安市之后第二批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也是丽水市首个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龙泉市自2007年提出创建森林城市以来,变部门办林业为全社会办林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更加关心重视生态林业建设,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森林入村进城的步伐稳步前进。
2009—2010年,市委书记赵建林、市长梁忆南前后4次分别率队赴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汇报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述贤,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主任程红、副主任叶智等领导对龙泉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十一五”期间,龙泉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共完成绿化造林16.21万亩、三沿绿化210公里、三山绿化1148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7个、丽水市绿化示范村118个。
喜事之二:千里林道入深山
2007年,龙泉市提出了“以林富农”的发展战略,并通过竹林基础设施建设、低效竹林改造、示范网络建设、万人培训科技入户等四大工程的全面实施,做大做强竹产业。5年中,龙泉市先后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建成竹林林道1300公里,建立了7个竹产业发展示范乡镇、18个竹产业发展示范村、423个毛竹高效经营示范点,举办竹林丰产高效技术培训300多期,受训者达3万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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