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法治
2011-08-15
浙江人大 2011年9期
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法治
最近,成都警方的一项“管理创新”引来不小争议。当地居民一早发现,停在路边的100多辆汽车被放了气。而这绝非恶作剧,放气的正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派出所称,此举是为了夜间防盗,且“效果明显”。然而,对这项社会管理新举,成都市民并不买账,认为侵害了车主的权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强调社会领域的管理创新,目的是为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成都警方的“放气防盗法”原本出于治安防控的需要,为何招致群众不满?究其原因,就是这项所谓的“社会管理创新”偏离了法治的轨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符合法治精神。公权力是有法治边界的,不能单单出于良好的目的就轻易越过这个边界。
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许多矛盾和问题背后,往往存在公平正义不彰、利益诉求渠道不畅、行政司法权力滥用等深层次问题。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不是对症下药解决问题,而是信奉“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虚与委蛇,习惯做表面文章。为了降低信访率,不惜重金陪上访户打牌旅游;为了达致“案结事了”,不惜将法律条文搁置一边,一味和稀泥,搞强迫调解。这样的“管理创新”,看起来矛盾纠纷一时间偃旗息鼓,但实际上治标不治本,堵漏不疏通,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无异于抱薪救火,给社会长治久安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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