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参政党基层民主监督的思考
2011-08-15王晋强
党史文苑 2011年7期
王晋强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福建福安 355000)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构建无缝监督链条的极其重要的方面。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历史形成的,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形成了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尤其在新的时期,为促进执政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毋庸讳言,在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两大基本职能中,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较参政议政职能显得弱化,尤其在参政党的基层,不管从组织上,还是从成员个人来说,民主监督的力度明显弱于民主党派上层人士,使得民主监督缺乏根基和后劲。
一、组织结构决定了参政党基层民主监督的必要性
参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不管参政议政工作,还是施行民主监督都要靠基层组织来贯彻实施。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1979年恢复活动时,总共不到2000个,新时期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获得显著的发展,目前已经超过28000多个,这也就决定了基层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是参政党活力所在。民主党派现有成员大体有三部分:一是已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原工商业者、知识分子和其他一些界别的代表人士;二是新中国培养的知识分子,这已构成民主党派的主体,是决定民主党派性质的基本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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