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坛的迷失与救赎
2011-08-15张雪峰李俊恒
大家 2011年20期
关键词:体育
张雪峰 李俊恒
(张雪峰:玉溪师范学院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运动训练与竞赛理论。李俊恒:玉溪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一、对“迷失”的概念诠释
“迷失”在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弄不清;走错(方向、道路等)”。笔者据此将体坛人士的迷失定义为“体坛人士因热衷于某一(或某几个)事物而偏离正常生活轨迹,并对自身造成负面影响的现象。”
二、体坛明星“迷失”的代价
体坛明星“迷失”的代价大致可分为下列几种:其一,让自己的生活一团糟;其二,断送职业生涯;其三,耗费生命。显然,不管是哪一种,迷失的代价均很惨重。
绝大多数体坛人士(不论男女)在迷失的同时,都将自己的场外生活搞得一团糟——声名狼藉、负债累累甚至锒铛入狱。因迷失而将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典范非前重量级拳王迈克•泰森莫属。1987年,年仅21岁的迈克•泰森就将世界三大拳击组织重量级拳王金腰带收入囊中,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重量级拳王。巅峰时期的泰森名利双收,20年的拳坛生涯为其赚得总计3亿美元的出场费。如今的泰森,已不再是那个21岁就称霸世界重量级拳坛的野兽,更不是那个拥有奢侈豪宅百辆名车的亿万富翁。2003年,泰森宣布破产,债台高筑的他甚至在低矮的平房中度过了一段岁月。2006年10月,泰森开始自己的“世界巡回表演赛”,泰森直言表演赛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抚养孩子。
据美国《体育画刊》报道,在职业体育发达的美国,超级体育明星财源滚滚,陡然之间成为了亿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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