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声乐教学的几点建议
2011-08-15孙和安
戏剧之家 2011年12期
□孙和安
几年来,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跟随着音乐专业院校传统的“师带徒”式的“一对一”教学模式。通过多年的实践说明这样教学出来的学生不能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学基础。早在八十年代初,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师音乐教学大纲草案》规定:声乐教学采用个别课、集体课、小组课和大班课相结合的形式,特别是近来高师教师已满足不了实际需求。为此,要扩招高师学生,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小组课这一授课形式,以多方面弥补“个别课”的不足,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促进教学改革和发展。国内许多音乐教育家对这一多样化教学模式进行研究讨论,对声乐小组课教学优势达成共识,作为高师音教专业的主干课程的声乐教学要求采取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指南,因人施教,应对社会发展和需求。
一、培养合格的高师队伍。就是我们高师声乐教学的规则和目标,就是要培养我国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这个目标,系统的实施是“个别课”声乐教学形式远不能胜任的。也不是通过集体课、大班课讲讲就能获得。它是需要一定形式和时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获得的“小组课”在这里起到重要角色。
二、从教学内容上看。其一,从学生声乐基础知识的学习,发声状态、语言的训练。其二,对声乐观念的讨论。其三,将中小学歌唱教学内容纳入声乐小组课进行系统学习训练。其四,对古今中外不同风格歌曲的理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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