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创造用户体验
2011-08-06谢湖伟
传媒 2011年10期
文/谢湖伟 吴 静
所谓受众,简言之是指信息传播接受者的统称,包括报刊和书籍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影电视的观众。所谓用户,广泛的含义是使用者,即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一方。用户,在商业里面通常指产品或者服务的购买者;在科技创新里面,通常是指科技创新成果的使用者;在IT业里面,通常指网络服务的应用者;在新媒体时代,通常指网络信息的使用者与网络服务的应用者。2010中国新媒体传播学年会上,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范以锦提出:“传统媒体转型要强化‘用户’观念,从信息供应到信息服务,从读者到用户。报纸办的网站也不是争取传统媒体原有的读者,而是大量的‘非读者’”。范以锦所说的“非读者”,实际上指的就是互联网显在或潜在的用户。“用户”观念被如此强调,确实因为“受众”的概念已无法适应互联网引发的新媒体环境的变化。
“受众”概念只突出规模与数量,无法体现参与程度;只注重被动的一面,忽视其积极的一面;只显示了其在传播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掩盖了其个性特征。而在新媒体环境中,新闻信息不仅可供用户阅读、收听、收看,也可供检索、存储、修改、评论、下载、剪辑和转发等。与“受众”的概念相比,“用户”具有个人性、自主性、互动性、参与创造性等鲜明特征。在新媒体环境中,“以用户为中心”反映了信息传播理念在当代的转型。在这种理念下,尊重用户、了解用户,使用户参与到产品生产过程中来,并尽可能让他们之间形成交互,成为必须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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